屏警宣導「路口停讓」交通安全觀念 腳步不停歇
▲屏警持續宣導「路口停讓」交通安全觀念。(圖/屏縣府警察局)
【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為提升汽機車駕駛人對路口行人路權安全之重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除了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道路障礙」等違規項目持續加強執法,亦利用各種多元化管道,進行「路口停讓行人」及「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等交通安全觀念宣導,致力保護用路人行的安全。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為加深校園教職員工交通安全觀念,落實遵守交通安全從校園教育做起,進而影響學生及家長,持續與縣內各級學校聯繫,進入校園實施宣導。
該業務組組長黃苗捷於112年5月31日,利用屏東市海豐國小所舉辦校園教職員交通安全研習座談會,針對『汽機車及行人路權觀念』、『行人用路安全』等交通安全觀念,配合相關交通事故案例影片,以深入淺出方式講解授課,讓教職員瞭解路權定義,及各種用路者優先通行的權利,同時行車秩序及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重要性;現場互動反應熱絡,踴躍發表意見並提出問題,透過本研習將能強化路權觀念、培養禮讓精神及遵守路權習慣,對於交通安全及車禍防範有更深一層的效用。
警察局局長蔡文峰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應確實保持「停」、「讓」良好習慣,尊重行人路權,行人也應當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規定;警察局除了持續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等違規行為加強執法,也會運用多元化宣導管道加強推廣「路口停讓」觀念,同時讓「宣導與取締」雙管齊下,使所有用路人都能擁有更優質安全的道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