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縣市廢漁網及蚵繩收購試辦計畫開跑 海保署邀請漁民「作夥」守護海洋!
港灣新聞網
海洋委員會保海洋保育署112年持續與9個地方政府攜手辦理廢漁網回收再利用,由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宜蘭縣率先收購,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及嘉義縣等地方政府也於6月陸續展開,每公斤最高15元,預計回收廢漁網(蚵繩)158公噸,邀請漁民朋友「作夥」守護海洋。
海保署指出,廢棄漁網對海洋環境生態及生物可能造成威脅,從源頭回收處理,可獲得較佳效益。漁民朋友可將廢漁網夾帶之廢棄物、垃圾及配件等,先進行簡易分類,去除雜質後交付回收,可獲每公斤15元回收獎勵金或等值禮券。回收後品質較佳的漁網,可再利用做成商品,延續資源的使用。如果漁網已破損或不堪使用,可依地方政府相關規定將漁網妥善放置於海廢暫置區,攜手維護漁港環境。透過漁民積極參與,完善去化機制,使海洋環境恢復健康,共同為海洋環境盡一份心力。
海保署表示,我國具備完善的回收系統基礎,廢漁網經妥適回收再利用,能轉化為再生塑膠粒或再生尼龍紗等海廢原料,製作成各式商品,進而喚起大眾對海洋保護的意識,也提升循環經濟發展,讓產業及海洋生態保育雙贏。海保署特別感謝漁民們幾年來的積極投入,與地方政府和相關企業攜手合作,成為海洋生態守護不可或缺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