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警針對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 降低行人事故發生
▼屏警自5月1日起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圖/屏縣府警察局)
【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為維護行人安全,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自5月1日起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重點執法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道路障礙」等,尤其是不禮讓行人的違規行為。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5月1日至5月21日執法件數: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281件違規,較去年同期67件增加214件(+319%);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取締496件,較去年同期72件增加424件(+588%);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1,064件,較去年同期203件增加861件(+335%);道路障礙(例:攤販占用車道)取締71件,較去年同期20件增加51件(+255%),顯示民眾仍未養成「禮讓行人」的習慣。
經3週大執法後,分析5月1日至5月21日行人死傷事故,較去年同期3件事故減少2件,初見執法成效;為更有效降低行人事故發生,警察局分析統計轄區50處行人高發事故路口,並自5月22日起針對高發事故路口執行為期2週的精緻執法,以問題為導向,對症下藥,採高密度、高頻率落實執法,期能有效降低行人傷亡。
警察局局長蔡文峰強調,警察局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的行為持續貫徹執法,期望透過嚴格的執法,讓民眾養成停讓好習慣,提升車輛駕駛人與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意識,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同時也呼籲民眾行經路口、岔路、彎道減速慢行,養成防禦駕駛觀念,保護你我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