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 強化執法與宣導共創行人安全空間
【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為貫徹保護行人路權,中警六分局配合警察局規劃自5月22日起執行為期兩周的「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專案,針對轄內十大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福星路與逢甲路口、河南路與西屯路口、文心路與河南路口、臺灣大道與文心路口、朝富路與市政路口、大墩十九街與東興路口、臺灣大道與福康路口、臺灣大道與東大路口、中工二路與天佑街口、臺灣大道與玉門路口等,加強行人路權相關違規之取締,中警六分局統計今(112)年迄今已取締1,062件汽機車不停讓行人違規行為,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42件。
中警六分局表示,本次專案重點取締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標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中警六分局呼籲民眾,行經行穿線時如有行人應停車讓行人先行,保持停讓習慣;行人也應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勿貿然穿越車道。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提醒用路人不要因為一時搶快而失了荷包又危害自己及他人之交通安全。
除加強行人路權執法外,中警六分局結合交通部路老師資源,深入轄區各鄰里向高齡者宣導行人安全觀念,提醒長者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等觀念,培養交通安全常識與守法習慣,希望透過執法與宣導雙管齊下,有效降低行人事故的發生!
分局長賈立民特地呼籲民眾,除了駕車要禮讓行人外,當角色轉換時,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規則,使用人行設施穿越馬路,絕對不要違規橫越馬路。另外,出門外出時盡量穿著顯色衣服,確保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