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2

營利性質的神韻演出具宗教暗示及政治目的 卻能折抵公教人員研習時數?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就「觀看神韻表演是否可折抵研習時數」相關問題所做的正式回覆,其中表示權責在於地方政府,視業務認定,然而經查神韻藝術團的演出與教師及公務人員的業務明顯無關。(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回函)

生活中心/採訪報導

主打復興與弘揚中國五千年正統神傳文化的「神韻藝術團」,與紐約的飛天大學及法輪功關係密切,儘管對外宣傳時,神韻多次強調其表演著重於「重現中國古典舞、民族民俗舞,以及傳奇經典舞劇」,與宗教並無關連,然而實際的演出卻有不少內容涉及信仰範疇,像是以「真、善、忍」為標準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或是「宣揚創世主率領無量眾神下凡救蒼生」、「構築善念才能得到創世主接引,一同回歸聖潔家園」等等的宗教思維。

2023年2月底至4月初,神韻藝術團再次造訪台灣,帶來多達20幾場的演出,足跡遍布北中南,該藝術團官方網站表示門票銷售告捷,非常多民眾受到吸引買票進場觀賞。不過,實際到表演會場時,即可發現場外總有大批自稱為「志工」的法輪功修練者,以業務推銷的方式向來往的路人介紹神韻表演及兜售門票。

根據記者的現場訪談,可以了解到這些志工都是自願付出、沒有薪酬,甚至還會自主捐款協助法輪功及神韻的推廣;提及門票銷售,財團法人神傳文化基金會推廣部成員林小姐則表明,每位志工都可以幫忙代訂、代購門票,甚至可專送到府,讓人不免質疑神韻的銷售熱潮仰賴的是廣大法輪功志工的強大業務能力。

此外,神韻藝術團也在其官網及購票網頁清楚揭示「公教人員觀看神韻演出可折抵研習時數」的公告,每一場演出的現場櫃台都有擺出相關的告示牌,工作人員也會引導公教人員在「申請折抵研習時數」的表單上簽到及填寫個資,如此一來神韻演出的主辦方「財團法人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就會協助完成研習時數折抵的申請。

根據「行政院107年10月30日院授人培字第1070054929號函」的規定,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業務相關學習時數」為20小時,其中10小時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環境教育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其餘10小時由公務人員自行選讀,經各機關本權責審核是否與「業務相關」。

按此規定,神韻藝術團的演出內容必須與公務人員或教職人員的「業務相關」,方能藉由觀看表演來折抵研習時數。然而,神韻演出中不乏宗教暗示,更有傳達法輪功成員受大陸迫害、活摘器官等訊息的政治目的,以傳統藝術表演來挾帶具有目的性的洗腦內容,卻能成為台灣廣大公教人員的研習內容,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更何況神韻演出非公益性質,在「公教人員」的變相背書下,門票收入金流是否因此增加?當中是否有「應站在監督查核」立場的公務人員涉及圖利?或有業務疏失?針對相關問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回覆未能完全釋疑。

在現行的「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及第4款或第5款中,明確揭示公務人員若符合「明知故意」、「違反法令」、「獲得好處」等3項圖利要件,即有可能會被認定為圖利罪。

神傳文化基金會公然在給政府單位的公函上作假,而台南市政府人事室則未善盡善盡審核把關之責,一連串的搭配造就神韻演出似有公教人員背書之感,是否為「明知故意」?是否為「違反法令」?當中是否牽涉龐大的票務金流不法?公務人員是否有包庇或疏失,值得有關單位介入調查。

▲神韻藝術團在官網訂購網頁上直接秀出「公教人員」觀看神韻表演可核發3小時公教人員研習時數。(圖/擷取自神韻表演團官網)

 

▲公教人員在神韻表演的現場櫃台簽到並留下個資,主辦方「財團法人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就會代為申請研習時數。(圖/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