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水保計畫擅自開挖整地,遭罰6萬元 屏東執行分署扣存後,義務人抱現金換回帳戶
▼分署扣押存款後,義務人帶著現金中午親自衝到分署繳清罰單。(圖/屏東執行分署)
【記者范家豪/恆春報導】 屏東恆春有位民眾受朋友之託,在友人墾丁後壁湖二塊土地上開挖整地,卻沒有事先提送水土保持計畫送縣府核定,相關單位會同勘查後,屏東縣政府以男子擅自施作違反水土保持法規定對他開罰6萬元,義務人遲遲未繳納,案件於去(111)年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受理後曾寄發催繳通知,義務人不予理會,分署遂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男子3間金融機構的存款,他這才趕緊聯繫分署,希望能解除帳戶的扣押。
男子近中午時分來電詢問欠費及撤銷扣押事宜,並於午間帶著現金親自衝到分署來繳款,幸好分署午休時間不打烊,執行人員於當日亦迅速通知全部銀行解除扣押,讓義務人的帳戶可正常使用。屏東分署表示,為方便民眾利用中午休息時間洽公,午間皆有安排輪值人員受理收款業務及簡易諮詢,另外分署亦有提供多元繳款管道,民眾不用頂著大熱天特意跑到分署,深夜在家也可以虛擬帳號等方式轉帳繳納,歡迎多加利用。
屏東分署提醒,於山坡地或森林區開發建築基地、設置遊憩用地或開挖整地,土地之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如未事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即擅自開挖,最高得處罰30萬元罰鍰,且係按次分別處罰,相關裁罰案件一旦移送,分署必定會貫徹執行,以保育水土資源並減免災害,和大家共同實踐環境保護以促進臺灣的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