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中心與拉阿魯哇族 智慧創作財產權授權簽約儀式
【記者黃星瑜/瑪家報導】 為推廣拉阿魯哇族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財產權珍貴價值,以及彰顯原民會及原民中心重視各族文化進而促進原住民族群傳智權推廣發展,將於5月15日(三) 假高雄市桃源區興中國民小學辦理與拉阿魯哇族簽署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財產權非專屬授權簽約儀式。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主任曾智勇表示,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以下簡稱文化園區)設立目的,在於保存、展示、傳揚臺灣原住民各族工藝藝術、歌謠樂舞、傳統家屋傳統智慧,成為南島文化交流重鎮。
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三十年來更透過各族部落教導學習,採集編製了原住民族16族主題樂舞,傳遞台灣各族樂舞文化精髓,是臺灣保存與推廣原住民族珍貴樂舞文化最重要的官方機構。為傳達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財產權的推廣目的,曾智勇主任特別與拉阿魯哇族傳智權代表人謝垂耀先生洽談獲肯,未來雙方同意就阿魯哇族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享有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之拉阿魯哇族聖貝祭之「malalalangu (準備歌)」、「lualikihli (薯榔歌)」及「mitungusu (跳舞歌)」祭歌,非專屬授權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利用與應用,共同攜手向全世界推廣這臺灣珍貴的文化寶藏。
簽約儀式安排原民中心所屬娜麓灣樂舞劇團展演《拉阿魯哇族-再回到那日昇之地選段》,並由在地榮獲107年全國鄉土歌謠比賽決賽-團體組特優的興中國小師生獻上貝神的祝福,未來於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將更完整欣賞充滿深奧古語、傳統智慧的拉阿魯哇族傳統祭儀,歡迎您一同蒞臨見證與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