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居住正義 新北原民社宅提供符合候租弱勢家庭入住
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新北原住民族社會住宅(含三峽隆恩埔社會住宅、新店中正社會住宅)6年租期期滿的37個承租戶,本應於去(111)年8月31日前搬離,原民局考量COVID-19疫情衝擊,影響家庭經濟收入驟減及疫情高峰期使住戶找房困難等因素,讓住戶搬遷緩衝期延後半年,至112年2月28日止。
原民局表示,針對租約到期住戶當中的經濟弱勢或特殊個案,除由社工員逐戶進行訪視,並於111年6月、7月邀集專家、學者,召開特殊個案評估會議,給予專案延長2年之續租資格。
此外,原民局亦提供雙管齊下之駐點服務,自今年起每週三晚上6:30至8:30,派駐同仁於三峽隆恩埔社宅提供民眾諮詢服務,且每週一及週五晚上7:00至9:00,也由物業管理公司之社工員駐點服務;而新店中正社宅則由原民局社工員親自前往進行訪視,主動提供租期屆滿戶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屋補貼申請等資訊,並協助媒合就業及民間資源,以利銜接租期屆滿戶搬遷後之居所。
▲三峽社宅到期戶駐點服務。(圖/新北市原民局提供)
新北原住民族社會住宅可出租對象,包含:河海濱聚落拆遷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一般戶等對象。依照「新北市政府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規定:原住民住宅租賃契約期限最長為2年,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不得超過6年,亦即承租戶租約滿6年,依照規定須搬離原住民族社會住宅。
新北原民局表示,目前三峽隆恩埔社宅候租戶共計180戶;新店中正社宅候租戶共計68戶(截至今年2月止),總計248戶候租戶,候租最久者長達8年以上等待時間,為符合社會福利政策之公平性,原民局將依規定請租約期滿之住戶,返還租賃房屋,提供符合候租之經濟弱勢原住民家庭入住,以維護族人居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