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行人闖紅燈穿越車道未走行人道 汽車駕駛反應不及碰撞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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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女子遭撞地點。(圖/苓雅警分局)

行人闖紅燈穿越車道未走行人道 汽車駕駛反應不及碰撞死亡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於昨(10)日21時50分獲報於苓雅區成功一路與苓雅二路口發生交通事故,隨即派員到場查處。經瞭解,吳姓女子(55年次)沿苓雅二路西往東方向行走,行經路口時疑似未遵行交通號誌(闖紅燈)且未行走行人穿越道穿越車道,遭陳男(39年次)所駕駛自小客車(成功一路北往南行駛)擦撞,吳女倒臥車道時又遭沈男(48年次)所駕駛營小客車(成功一路南往北行駛)撞擊,營小客車肇事後逃逸,吳女經送往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苓雅分局獲報立刻到場查處,並已查獲逃逸之營小客車駕駛沈男到案,2位肇事駕駛酒測值均為0,無涉酒駕情事,本案肇因初步研判疑為行人未行走行人穿越道且闖紅燈穿越馬路,而兩部自小客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反應不及發生碰撞,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全案訊後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將陳男、沈男移送高雄地檢偵辦。另沈男肇逃部分,併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第4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未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之規定予以開單舉發,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不得再考領。

苓雅分局呼籲用路人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注意車前狀況,行人穿越馬路也務必遵守相關法規,謹守「停、看、聽」原則,以確保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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