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環保局查獲 非法堆置大量廢棄物案件
【記者李忠潔/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於5月2日主動出擊於萬巒鄉鹿寮段一處農地查獲業者租賃農地露天堆置大量廢塑膠、廢泡棉、廢木漆板、廢樹枝等廢棄物,6分多大土地遍佈廢棄物堆積如山有2-3層樓高,且種類數量繁多,宛如一座大型垃圾場,粗估廢棄物數量高達400公噸以上,誇張行徑讓辦理環保案件多年的稽查人員直呼實在太離譜,該業者非法任意堆置、處理廢棄物行為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行政罰及同法第46條刑罰規定,環保局會同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民重組將現場業者連同挖土機、大貨車司機等3人移送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續以偵辦。
據查該業者是本縣一家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之合法清除機構,但未經申請依法不得任意設置轉運堆置廢棄物,其供稱係受工地或工廠或其他人委託收取以每車次數千元不等之價格清除廢棄物,將廢木材漆板、廢樹枝幹載運至租賃農地現場再行破碎裁切整理後再轉賣給有使用鍋爐之工廠當作燃料,廢塑膠及廢泡綿是準備分類後轉賣給資源回收業者,但因鍋爐業者需求變少,所以才會大量堆置在以每年數萬元租賃之農地現場。由於現場僅以鐵皮圍籬試圖掩人耳目,並未施設任何防止地面滲透及飛揚逸散等污染防制設施,現場污水漫流、孳生蚊蟲鼠,且若不慎引起火災焚燒事故,勢必嚴重影響空氣環境品質並危及周遭農作植物與住戶財產之公眾安全,業者罔顧民眾生活權益行徑當予以嚴懲,環保局將持續追查廢棄物來源,並於經司法機關認無證據保存必要時,責成業者儘速清理現地廢棄物至合法處理機構處理。
環保局長顏幸苑表示,屏東縣地形狹長幅員廣大,邇來環保局發現有不肖業者租占用人煙稀少之山坡農地,假藉再利用廢棄物之名,實則作為違法棄置處理廢棄物的場所以賺取暴利,例如近期在來義鄉丹林村發現山坡地遭棄置大量廢土磚瓦夾雜少量垃圾及廢樹枝幹並遭焚燒,嚴重影響環境品質之案件,環保局已協同警察局調查地主、管理人等追查業已掌握特定對象,並再主動清查附近所有任意堆置大量廢木材廢棄物之土地及業者,近期將會彙集相關稽查調查資料函送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續以偵辦。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已明訂有刑罰規定,依法「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另,委託不合法業者的廠商,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依法「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連帶須負清理環境之龐大費用。顏幸苑局長再次呼籲,不肖業者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除了讓自己身陷囹圄之外、且須擔負清理廢棄物之民事龐大費用,可謂得不償失。歡迎民眾能勇於檢舉,遏止不法業者棄置廢棄物污染環境行為,共同守護本縣好山好水的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