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6

鳳山與楠梓分局 查獲腳踏車竊案2男子送辦

▼警詢後將楊男依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圖/鳳山警分局)

▼警詢後將楊男依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圖/鳳山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南成派出所日前接獲胡男及蔡男報案,稱各自停放在鳳甲一街停車格的腳踏車、車上手電筒不翼而飛,各損失約新臺幣2,000元及150元,故到派出所報案。

警方立刻調閱周遭監視器影像,就在稍早18時許,一名身穿綠色外套的男子騎著一輛銀色的腳踏車前來,停好後走到蔡男的腳踏車旁拔取上面的手電筒,再將手電筒裝到一旁胡男的紅色腳踏車上,然後竟就騎著紅色的腳踏車揚長而去。

警方繼續調閱周遭監視器,認出該名竊嫌為52歲楊姓男子,在掌握其動向後,於1月9日19時許在小港區中安路一帶發現楊嫌的藏匿處,及其所竊取的腳踏車及手電筒,將楊男查緝到案。

楊男坦承平時是撿拾回收物維生,當天路過看見胡男的腳踏車未上鎖,自己的腳踏車也不太好騎了,才會下手行竊。後看見旁邊有上鎖的腳踏車上有手電筒,也就取下竊走。警方詢後將楊男依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鳳山分局呼籲,民眾停放於路邊腳踏車應確實上鎖,財物應妥適保管,避免成為竊賊覬覦下手的目標。

▲警調閱監視器後循線得知竊嫌身分為21歲外籍生黎陳男。(圖/楠梓警分局)

另楠梓警分局翠屏派出所於111年12月9日11時20分許接獲報案,一台停在德惠路上價值新臺幣11000元的腳踏車遭竊取,警方立即展開調查,在調閱監視器後循線得知竊嫌身分為21歲外籍生黎陳男,隨即通知黎陳男於1月9日主動到案說明,黎陳男對於犯行坦承不諱,警詢後依竊盜罪嫌函請臺灣橋頭地檢署偵辦。

經了解,當日被害人15歲陳姓國中生因愛車失竊,在傷心之餘下由母親陪同向警方報案,陳姓國中生表示,當天因為趕著到學校參加活動,將腳踏車停放在超商前忘記上鎖就離開,活動結束後就發現心愛的腳踏車不見了。

警方獲報後沿線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從楠梓加工區捷運站下車後徒步10分鐘後抵達德惠路某超商前,剛好看到一台腳踏車沒上鎖,四處張望查看後不到1分鐘,便騎走逃逸。

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黎陳男百口莫辯,才坦承犯案,竟辯稱當天從市區坐捷運至楠梓加工區站下車,走路走到很累,才會動起歪腦筋行竊腳踏車代步。被害人陳姓國中生接獲警察來電請他來取車時感到非常雀躍,並表示,原以為報完案後,經過了長時間都沒接獲通知,應該是沒有下文了,想不到警察還記得他的案件,並成功尋獲愛車,著實令他感動不已,謝謝警察的付出,他會銘記在心。

楠梓警分局呼籲,停放腳踏車時務必確實上大鎖,並停在有監視器攝錄的位置,否則容易成為小偷行竊目標,若發現可疑及不法,請隨時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方會立即到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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