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出首張北屯酒駕罰單 駕駛貪杯苦了車主
【台灣電報記者 玉女/ 台中報導】
中市第五警分局水湳所警員施志賢於112年1月1日12時許擔服守望勤務時,在經過轄內華美西街二段478號時發現一輛違規雙載機車,見駕駛未戴安全帽,施員騎車上前加以攔查並實施查證身分,攔查過程中感覺駕駛友飲酒跡象,詢問其是否有飲酒,駕駛蔡男(76年次)表示沒有喝。
惟施員察覺不同,以酒精感知器檢測發現其有酒精反應,便再次確認蔡男是否有飲酒,蔡男這才坦承:「很早很早之前喝的」,施員見其坦誠飲酒,告知酒測相關權利後,亦依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相關規定告知:「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經執勤員警依本作業程序完成檢測後,不論有無超過標準,不得實施第二次檢測」。
違規的蔡男聽完相關權利告知,以水漱口後選擇施測,酒測值結果為0.19m/gl,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開立新臺幣9萬元罰單並當場移置保管機車,另該部機車牌照須吊扣2年。讓蔡男對被載的車主鄭男(88年次)不僅機車被扣須繳罰款才得領回,車牌也要被吊扣2年感到十分抱歉。
第五分局警方表示,年節期間亦為警方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為了讓民眾可以安心過好年,「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三大主軸是遵循目標,對於重大交通違規及酒後駕車等惡性違規必將嚴格取締,維護交通安全是所有用路人的責任,春節飲宴聚餐機會增多,呼籲民眾酒後應搭車或請代駕,千萬不要心存僥倖駕車上路。
這篇文章 開出首張北屯酒駕罰單 駕駛貪杯苦了車主 最早出現於 台灣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