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疑似發現爆裂物 請楠梓警分局處理 嫌疑人王男昨晚到案
▼放置爆裂物的王姓男子已到案。(圖/楠梓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楠梓報導】 楠梓警分局昨(3)日8時43分許接獲40歲蔡民報案,疑似楠梓區惠春街上發現爆裂物,故撥打電話請求協助,經警深入追查追查嫌疑人王男昨晚已到案。
員警到場後,現場留有3袋以垃圾袋包裝回收物(該址為資源回收點),其中一袋內裝寶特瓶(含不明液體)、消毒酒精罐,並有電池(含電線)黏附在寶特瓶上,初步檢視無計時裝置。現場拉起封鎖線管制人車,通報偵查隊到場調查,並通報防爆小組到場了解。
有關疑似爆裂物,據刑事局防爆小組勘查後稱,初步檢視無火藥成分,無爆炸疑慮,至於內裝液體部分還需詳細鑑定。
另依疑似爆裂物放置地點研判,排除針對特定人士犯案。至於有關放置疑似爆裂物人士部分,經擴大調閱監視器並鎖定一名男子,儘速查緝通知到案說明,釐清案情。
偵查隊隊長黃彥文說,經分局擴大調閱監視器,鎖定放置疑似爆裂物嫌疑人40歲王男已於昨(3)日21時20分許到案,初步坦承係渠放置該物,稱係因20餘年前遭報案人與同公司同事欺負,因而懷恨在心故自學製作該物後放置;另稱所裝液體為酒精,如正常運作以電路連接後,可點燃酒精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