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5

三民一與鳳山警分局各查竊案 其中張男已到案

▼男竊取物品監視器全都錄 警掌握犯嫌身分查緝中。(圖/三民一警分局)

▼男竊取物品監視器全都錄 警掌握犯嫌身分查緝中。(圖/三民一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所於12月26日11時接獲三民區建國三路上某小吃店業者錢男報案,稱放置於店內名牌手提包(COACH)及新台幣現金合計近數萬元遭竊,警方獲報後依規定受理,並調閱附近相關監視器,目前已掌握身穿橘色背心身背黑色背包林姓嫌犯身分,將積極查緝到案。

三民一分局呼籲,民眾應妥善保管自身財務,做好防竊措施,避免宵小有機可趁,同時奉勸宵小勿輕舉妄動,小心難逃警方法眼。

▲員警在鳳山體育場內查獲正在喝酒的張姓竊嫌。(圖/鳳山警分局)

另,鳳山警分局接獲腳踏車竊盜案,當天即查獲竊嫌,竊嫌還辯稱是喝醉酒騎錯車,且警方將其查獲時也是正在飲酒,詢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說, 12月29日9時許,警方接獲婦人報案稱上午要出門時,發現停住家門口腳踏車遭竊,損失約價值約新台幣1000元,員警立即調閱周邊路口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在當天半夜2點徒步經過報案人停放腳踏車地點,直接騎走被害人的腳踏車離開,警方掌握竊嫌男子高額頭短髮等特徵,當天15時就在鳳山體育場內查獲該正在喝酒的68歲張姓竊嫌。

張男落網還一度否認偷竊行為,並指著腳踏車告訴警方「你看,我的車前面手把是彎曲的」,直到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才辯稱自己醉酒而誤認該腳踏車是自己的而騎錯車,事後也不記得將腳踏車停放在何處,所幸警方擴大追查就在附近找到該部腳踏車並發還婦人,詢後將男子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防竊作得好,財產有得保』,車輛停放在外應上鎖,避免宵小覬覦行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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