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與小港警分局 分別處理車禍與糾紛意外查獲通緝犯2人歸案
▼受傷的賴姓男子為橋頭地檢署所發布之洗錢防制法通緝犯。(圖/鳳山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於12月2日下午14時許接獲青年路有交通事故,巡邏警網巡佐李光華、警員王界貿到場處理,發現一名受傷男子躺臥在地上,即通報救護人員到場進行包紮。
後警方以警用電腦查詢雙方身分,才驚覺受傷的賴姓男子(27歲)竟為橋頭地檢署所發布之洗錢防制法通緝犯。經警方向賴男告知其通緝身分後,賴男驚訝表示並不知道自身被通緝,可能是沒有收受到法院的司法文書。
警方隨後戒護賴男先至醫院急診室進行檢傷治療,處置完畢仍將賴男帶返所偵辦,後解送地檢署歸案。鳳山分局呼籲,涉訟應如期報到,刑罰應配合執行,以免屢傳未到而遭通緝。
另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巡佐樊世昌、警員簡嘉均,於12月2日21時許,獲報於小港區宏平路與宏文路口,有名男子酒醉鬧事,擔心往來民眾及店家安全,員警立刻驅車前往現場。經警到達盤查過程中,發現在場協調侄子與女友口角爭執之李姓阿姨(69年次)現正因案通緝中,立即予以逮捕偵辦。
經了解陳姓男子因酒後與李姓女友發生口角爭執,陳男酒後情緒激動,而現場協調之李姓阿姨,經警方查出因案通緝,其表示沒收到法院開庭通知書,故不知為何遭到通緝,除錯愕及驚訝外,李女因為侄子與女友爭吵過程中而報警處理,意外遭查獲通緝身分,只能坦然面對,全案詢後將李女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小港分局呼籲,若有涉案對於司法審判,應主動坦然面對,重新開創嶄新人生,分局也將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的精神,持續掃蕩犯罪,有效淨化社會治安,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