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分局偵破 邱嫌毀損自小客車
▼自小客車遭人砸破前擋及左側兩面車窗。(圖/小港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小港報導】 小港警分局於11月28日接獲封姓被害人報案稱,其停放於小港區松富街113號對面之停車格內之自小客車遭人砸破前擋及左側兩面車窗。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嫌疑人於111年11月28日3時36分駕駛一部深色普重機車(未懸掛號牌)前來犯案,經案發地前後時序調閱監視器發現係邱姓嫌疑人稱於今年10月底左右,與其住家隔壁搭鷹架之工人有糾紛,隔了幾天見該名工人搭乘一部與被害人相似之車輛,便一路尾隨至小港區松富街附近。
後於11月27日該名鷹架工又向其挑釁,邱嫌便於11月28日3時左右騎乘渠噴漆換色後(黑色)之普重機車(真實顏色為白色),騎乘該車前往松富街找尋該車,見該車型相符之車輛便著手砸車,作案後騎回住處再將該車輛噴漆為白色車輛,日前經警方查獲邱嫌才知道係渠砸錯車了,犯案工具榔頭於作案當日已隨手棄置於林園地區,詳細地點不清楚,經警詢後,全案依毀損罪函請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