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結合地檢署共同反賄選,宣導18歲公民權 修憲複決投票
【記者楊尚義/高雄報導】距離11月26日9合1選舉日僅剩10天,各地選情激烈,為防範賄選影響選舉公正性,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第一服務站於今(16)日辦理「新住民家庭教育及法令宣導課程」活動,特別邀請連江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擔任講座,解說常見的賄選手法,並宣導臺灣首次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投票,讓每位新住民朋友都能成為反賄選達人,並瞭解臺灣的公民權修憲複決制度。
賄選的態樣除了常見以走路工、茶水費等名目給予現金、禮券,或是贈予有經濟價值的用品外,也包括提供餐會、旅遊、聯誼、抽獎等與成本顯不相當之活動。黃元冠舉實務案例說明,候選人假借關懷、表揚名義,發放慰問金、民生物品或送價值數千(百)元之獎牌(品),或以不同名目包裝的贈禮賄選,例如於各地競選總部,以徵求志工名義,發放價值數百元的競選夾克、禮品等行為,藉以請求支持,都有可能涉及賄選之行為。選民應勇於拒絕,並運用0800-024-099檢舉專線,或利用法務部調查局官網線上檢舉,以杜絕賄選歪風。
11月26日除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外,另也將舉行臺灣史上首次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公投,黃元冠表示,我國憲法規定,立法院提出的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等,須交付公民投票複決。今年3月25日立法院院會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中選會考量投票完成的法定期限及多項因素後,決定將此案於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通過後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
高雄市第一服務站主任徐志權表示,臺灣的選舉制度是民主價值的良好典範,透過賄選手段贏得選舉的人,沒有真正為民服務的心,上任之後容易發生貪瀆情事,呼籲新住民一起反賄選,不買票、不賣票,共同守護臺灣的民主及未來!
▲黃元冠檢察長說明我國憲法複決制度,並分享檢舉賄選技巧
▲新住民學員分享異國創意美食,增添活動歡樂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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