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9

鳳山與苓雅警分局 各查獲酒駕2男依法送辦

▼代駕的黃男竟有酒精反應,警方對其實施酒精濃度測定。(圖/鳳山警分局)

▼代駕的黃男竟有酒精反應,警方對其實施酒精濃度測定。(圖/鳳山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南成派出所所長陳宗靖、警員鄧子名於11月11日21時許巡邏行經鳳山區保泰路時,發現黃姓男子(33歲)駕駛汽車紅燈右轉,雖後來開進停車場,警方仍驅車上前盤查。警方檢查過程中發現車內散發濃濃酒氣,乘坐副駕駛座之翁姓車主(35歲)向員警稱「我有喝酒,他沒喝,所以讓他代駕這樣」。

但經警方以酒精感知器檢測發現「事有蹊翹」,代駕的黃男竟有酒精反應,後續警方對其實施酒精濃度測定,經測定後酒測值還超過法定標準,讓警方和一旁的翁男都傻眼。翁男懊惱原本想要安全回家,結果找來的代駕也喝酒,警方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將黃男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民眾切勿心存僥倖。

▲江男飲酒後肚子餓,竟酒駕買宵夜,宵夜沒買到就遭逮送辦。(圖/苓雅警分局)

另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員警蔡丞頤、警員許伯維於前(12)日1時53分許執行巡邏勤務,在苓雅區三多二路與廣州二街口停等紅綠燈時,發現一輛重機車竟然無視巡邏車警示燈在閃,仍直直闖過路口,員警見狀便立即迴轉上前將其攔下,員警才ㄧ靠近男子,就聞到江姓騎士(71年次)撲鼻而來的濃厚酒氣,員警便問江男:「不只喝一瓶吧?」,江姓騎士稱:「只有喝一瓶啤酒,並沒有摻雜其他東西」。江男酒測後,酒測值逾法定標準值,依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移送法辦。

分局調查,江男這一次已經是第二次酒駕被抓(第一次於2019年2月份),這一次因為下班在家獨自飲酒後突然覺得肚子餓,所以想到光華夜市買宵夜,怎料才剛騎出來就因闖紅燈被員警攔查,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再次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苓雅分局表示,酒後切勿駕車上路,切勿心存僥倖心態,以保障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之傷亡,且酒駕修法後,罰則已提高,呼籲民眾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酒駕外出,以免面臨高額罰鍰或觸犯刑責遭送辦,警方亦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嚴正執法,以維民眾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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