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旅報復性出遊前屏東執行分署查封車輛5部 墾丁大街旅宿業者繳清陳年勞健保交通罰單欠費
▼業者接到查封公文,到分署向執行人員表示會去籌錢繳清,分署給予時間辦理,示意圖。(圖/屏東執行分署)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墾丁某旅宿業者自107年起積欠勞健保費、交通罰單及使用牌照稅近80萬元,案件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去年因疫情營運狀況不佳,分署同意公司負責人辦理分期,每期繳款5000元,但今年1月起義務人未再繳納任何款項。經執行官調查該公司財產狀況及網路資料後發現,義務人負責人同時經營墾丁大街民宿及汽車租賃業務,標榜可包車暢遊自由行,因為價廉地點佳,海內外遊客評價其住宿CP值高,且義務人名下5部中古車並未質借給銀行亦無車貸,隨著國內疫情緩解,國旅報復性出遊日盛,義務人經營狀況好轉,應有清償資力。
書記官於6月下旬墾丁暑假國旅旺季開始前,即迅速依執行官指示發函監理單位,先就義務人全部車輛辦理查封登記以禁止其處分,執行人員擬前往墾丁於車輛張貼封條前,負責人即來到分署,表示會去籌錢繳清,分署亦給予時間辦理,於10月初義務人終於來電表示已處理好貸款,並於月中繳清剩下的37萬餘元款項,分署旋即通知監理單位塗銷車輛查封登記。
屏東執行分署表示,義務人如因疫情有經濟上困難無法一次繳納,切勿對分署的各項通知置之不理,可到場提出合理說明及相關證明文件後,申請辦理分期,分署希望藉由寬緩的執行方式,能與企業共度難關,求得公義與關懷間的最大平衡,而業者如有辦理分期,除了要按期繳款外,如營運狀況好轉即可提早清償,以減少滯納金或利息的支出,且繳清後公司財產未被查封,也方便企業主可向金融機構貸款而有利於資金調度運用,進而提升公司的營運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