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9

新興與鳳山警分局 各查獲竊案2人送辦

▼黃女坦承不諱全案於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圖/新興警局)

▼黃女坦承不諱全案於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圖/新興警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新興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於11月3日23時,接獲轄內新興區南華市場某飾品店員工報案,稱所販賣的一組飾品,在晚間盤點時發現遭竊。警方依規定受理後,立即展開調查,經調閱店內外之監視影像後,發現一名身穿華麗白色洋裝的女子涉有嫌疑。

經瞭解,這名黃姓女竊嫌(50歲)在11月3日13時許先進入店內,佯裝客人選購商品,趁店員不注意時,將一組項鍊飾品(價值1790元)放置皮包內後離去,警方在調閱過濾監視影像後,掌握黃嫌搭乘的車輛,循線在隔天(11月4日)上午8 時,即將黃嫌帶案,黃女亦坦承不諱;全案於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新興分局分局長古瑞麟表示,警方受理各類報案,絕對會積極偵辦,該案能在最短時間內快速破案,除了警方積極偵處作為外,也多虧店家主動裝設店內監視錄影器,讓員警能快速掌握嫌犯特徵。

▲李男正提著偷來的球鞋在漢慶街路旁遊蕩,當場人贓俱獲帶回所內偵訊。(圖/鳳山警分局)

另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警方前(5)日10時許接獲鄭男報案,表示要外出運動時,發現自己的運動鞋竟不翼而飛,與警一同觀看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身著灰色上衣、深色長褲之男子,徒步走到住家外鞋櫃並將球鞋偷走,被害人母親還打趣說「幸好你另外一雙比較貴的皮鞋沒有被偷。」

員警比對特徵後,發現竊嫌為李姓男子(78歲),並於報案後兩小時內,就發現李男正提著偷來的球鞋在漢慶街路旁遊蕩,當場人贓俱獲帶回所內偵訊。警方事後詢問犯李男為何偷鞋,其還辯稱是早上出門運動時,遇見鄭男母親見其沒穿鞋,「說要出借球鞋」,才會在10點多過去將球鞋拿走。

不過李男拙劣的謊言經警方查證後立刻戳破,鄭男母親還怒斥「我根本沒看過他!」,警詢後將李男依竊盜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鳳山分局表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歹路不可行,也呼籲民眾貴重物品勿離身,並做好防竊措施,以杜絕竊嫌覬覦。

另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警方前(5)日10時許接獲鄭男報案,表示要外出運動時,發現自己的運動鞋竟不翼而飛,與警一同觀看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身著灰色上衣、深色長褲之男子,徒步走到住家外鞋櫃並將球鞋偷走,被害人母親還打趣說「幸好你另外一雙比較貴的皮鞋沒有被偷。」

員警比對特徵後,發現竊嫌為李姓男子(78歲),並於報案後兩小時內,就發現李男正提著偷來的球鞋在漢慶街路旁遊蕩,當場人贓俱獲帶回所內偵訊。警方事後詢問犯李男為何偷鞋,其還辯稱是早上出門運動時,遇見鄭男母親見其沒穿鞋,「說要出借球鞋」,才會在10點多過去將球鞋拿走。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