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與新興警分局 各查獲通緝犯2人依法歸案
▼騎士鄂男抽煙遭攔停,違規變通緝。(圖/新興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於10月28日18時16分許擔服巡邏勤務,巡經轄內自強三路85大樓前發現一名男子向路邊違停的車輛取餐點,員警上前盤查時,男子還假借肚子痛想烙跑,經查原來呂姓男子(82年次)是名通緝犯,警方立即將呂男逮捕後,移由高雄地檢署、台中地方法院偵辦。
員警巡邏巡經治安要點時,發現有車輛違停在85大樓前,並眼見一名男子前來向違停的車輛取餐,沒想到男子看到員警靠近,就立即有意閃躲,員警見狀上前攔下盤查男子身分,員警:「你有沒有證件」,男子卻回:「我肚子痛,要大出來了,要趕快去上廁所」,男子試圖以肚子痛為由躲避警方盤查。
該名男子的反應讓員警察覺有異,員警要男子先接受盤查念出身分證字號,男子見無法躲避,只好自己唸出身分證字號,一查詢男子身分竟然是一名通緝犯,該名呂姓男子為高雄地檢署於111年7月所發布的傷害通緝、台中地院於111年5月所發佈的侵占通緝犯。呂姓男子表示自己並未居住在戶籍地址,所以也預料到自己可能收不到法院信件而遭通緝,最後員警將呂姓男子逮捕後移由高雄地檢署及台中地方法院偵辦。
苓雅分局提醒,民眾如有涉及刑事案件等,現住地址務必正確填寫,若有變更地址也應即時通知司法機關,以免因未收取司法文書收,無法如期前往開庭而遭發布通緝,警方將持續查緝不法,以維護民眾安居生活環境。
另新興警分局自強所巡邏警組10月28日早上9時許巡經前金區中華三路段時,發現一機車騎士雙載,且邊騎車邊抽菸,遂上前攔查。
騎士鄂男(29歲)與乘客趙女(32歲)因違規被員警攔下後,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過程中非常配合警方的攔查,惟經行動電腦查詢身份時,發現其為111年10月25日經桃園地檢所發佈的通緝犯,員警立即將鄂男依法逮捕。
經瞭解,鄂男之前與家人同住於桃園,後因與家人不和睦,故獨鄂自南下高雄工作生活,許久未與家人聯繫,所以未收到法院通知出庭應訊的公文書信,對於通緝一事渾然不知,非刻意躲藏不到案;員警偵訊後,將其依法解送至高雄地檢署偵辦。
新興分局分局長古瑞麟表示,民眾如因案被通知到庭,要隨時注意相關司法文書的送達,並依限到案或執行,以維護自身權益,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也會持續加強查緝逃犯,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威信,以維社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