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選舉布條恐涉違反選罷法 恆春警呼籲勿以身試法
▼恆春分局長發現有候選人懸掛之布條遭破壞,恆警受理後相當重視。(圖/恆春分局)
【記者何勁陞/恆春報導】 隨著地方選舉日期逐漸逼近,各候選人已逐漸懸掛各式選舉看板、布條及旗幟,以提高知名度及曝光率並推廣自身政見。恆春龍水派出所轄區於10月13日12時許,發現有候選人懸掛之布條遭破壞,恆警受理後相當重視,分局長林明波立即責由偵查隊長率領員警至現場實施鑑識及查訪,並積極調閱相關監視影像,目前已掌握對象,儘速將犯嫌查緝到案。
恆春分局分局長林明波表示,競選看板、布條及旗幟都是候選人爭許選民支持的重要工具,選舉與被選舉權都是憲法明定的基本權力,也是民主最真實的體現,呼籲民眾切勿以好玩或惡作劇為由,隨手破壞競選看板、布條及旗幟,此舉除涉犯毀損罪嫌外,還涉有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8條「妨害他人競選」罪嫌,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恆警將秉持「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原則,不容以暴力或其他非法之方式干擾選舉活動,對違法者一定依法嚴正究辦,決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