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里長參選人涉期約賄選 認罪飭回
加言/新北報導
新北市瑞芳區邱性女里長參選人,曾從事多年保險業務,在今年5月時,分送2盒防疫口罩、金門高粱酒等方式向里民涉有買票嫌疑,後來登記參選,遭到民眾檢舉。據了解里長候選人看到檢調攤在眼前的證據,承認有購買防疫口罩、金門高粱酒在今年5月間分送給里民,但當時她尚未登記參選里長,否認犯行,遭檢方聲押。
檢調前天約談里長參選人、樁腳及選民多人,以涉嫌違反選罷法”期約“賄選罪,向法院聲請羈押。基隆地院昨召開羈押庭,審酌該嫌疑人已認罪,法官裁定將其飭回。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等單位接到相關檢舉,於10月04日傳喚候選人、椿腳及多名選民到案說明,其間,有部分民眾在調查局的訊問中,坦承收到候選人致贈的口罩、高梁酒等物資。調查局訊後將全案移送至基隆地檢署進行複訊。
台灣民眾黨許家源主任說明:期約賄選是指行賄者與收賄者對於一方交付賄賂或不正利益有達成共識,約定要投票給特定人選,或不投票給特定人選。暴力介入拔樁用黑道固樁、動員樁腳在投票日固票;拉票則採取複式動員,落實拉票到家以達到目標。以前各地的地檢署,抓幾個小樁腳應景充數,以向外界交代有在反賄選。而賄選案情在樁腳即遭到斷點,少有向上發展。現在反賄選已成全民共識,各地政府也在積極宣導,公民意識提高正是政府與人民共同努力得成果。
基隆地檢署已至各分局及調查站召開選舉查察座談會,與執法機關建立綿密的合作,進行查賄、預防外勢力介入選舉等作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投票日將近,將積極查賄,預防境外勢力介入選舉及不實文宣影響選情,並掌握新興支付工具賄選態樣、杜絕選舉賭盤及掃蕩地下通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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