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船攜手台蝕履行用電大戶義務 航向未來
▼太陽能光電設備啟用儀式。(圖/台船防蝕公司)
【記者林常雄/高雄報導】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響應政府綠能政策履行用電大戶,第一期採用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自發自用,保證運轉20年,委託子公司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計規劃建置(EPC),本期建置預估發電量為500.25 KW;為落實綠能本土化並扶植在地化廠商,第一期建置設備以「太陽能模組」及「逆變器」前開二產品均為國產化。
第一期太陽能發電設備光電模組共計1472片,為屋外(頂)形式,變流器(Inverter)具有防水防塵功能,與台電公司饋線併聯發電,並具有多組最大功率追蹤輸入功能,交流配電盤其設計符合「屋內線路裝置規則」及「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不使用中國品牌交流斷路器;支撐架連結組及監測系統設計考量港邊地理環境,可抗風力10分鐘平均風速47.5m/s,材質採用抗腐蝕及不銹鋼材質,PR(性能比)為70%±10%。
第一期用電大戶太陽能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已完工,第二期用電大戶太陽能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也已規劃完成,預估發電量為640 KW,同樣委託子公司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預計於111年底投入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