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警方推動「護老專案」 關懷高齡者用路安全
【記者黃崇能/屏東報導】 為提升高齡者及行人用路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屏東警察分局持續推動「護老專案」,針對第44條2項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第48條2項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第78條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者、擅自穿越車道者等違規行為,加強宣導勸導執法。
屏東警察分局統計轄內107年A1交通事故36件36人中高齡者16件16人,比率佔4成,再比較本(108)年1-3月A1發生10件11人,高齡者佔7件8人,肇事率攀升至7成,經調查事故發生時段以06~08、18~20、20~22時段最多,主要肇因為「疏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酒後駕車」、「違反號誌、標誌管制」為多,故為維護高齡者交通安全,於4月12日起針對屏東市公園路、民族路、民生路學區、萬丹鄉萬新路、和平西路、長治鄉長興路、水源路、麟洛鄉中山路等易肇事路口宣導執法,灌輸駕駛人正確禮讓觀念,希望降低高齡者及行人交通事故肇事率,呼籲年長者於清晨、天色昏暗外出時請穿著亮色衣服、配戴反光飾物或攜帶手電筒,並儘量靠路邊行走;穿越道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看清左右無來車時再儘速通過。
屏東分局分局長郭子弘表示,高齡者交通安全宣導與防制作為同等重要,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對年長者及行人優先禮讓通行,共維良好的行車環境,警察用心讓用路人多一份安心,將持續要求同仁利用各項勤務機會加強宣導及勸導,以防制及降低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