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5

小港與鼓山警分局 各查獲酒駕一女一男警依法掣單告發或送辦

▼經警對黃男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酒測值超過0.80mg/L。(圖/小港警分局)

▼經警對黃男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酒測值超過0.80mg/L。(圖/小港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小港分局漢民路派出所副所長林得財、警員莊珮玗,於9月19日0時40分許,在小港區漢民路與其美街口執行巡邏勤務,眼尖發現一名50餘歲黃姓男子騎乘自行車跨越雙黃線搖晃不穩,員警為擔心該男子發生危險,遂將其攔停後發現黃男身上散發酒味,經對其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酒測值超過0.80mg/L,員警依法掣單告發。

警方攔查過程中,黃男一直拜託警方不要對其酒測,其係因朋友邀約才會飲酒等語,然飲酒騎乘自行車實非正確之道,經警方表達嚴正執法態度並告知慢車相關罰則規定後,依法對黃男施行酒測,黃男竟在警方掣單過程中,還傳訊告知友人「被抓到了」,令警方直搖頭。

小港分局呼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後騎乘自行車超過標準值,依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惟新修正規定將改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施行日期未定),並當場禁止其騎乘,民眾千萬別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警方強調,取締酒駕絕不手軟,民眾應遵法守法,確保行車安全。

▲陳女因自知酒後駕車已違法,盤查全程默默配合。(圖/鼓山警分局)

另高雄44歲的陳姓婦人在108年間因酒駕遭檢察官處分緩起訴,後續期滿後雖再考得駕照,但仍未痛改前非。日前凌晨和閨蜜在KTV飲酒狂歡後,又騎機車返回家,途中因闖紅燈遭旗津分駐所所長楊俊豪、警員王品綸攔下,陳女因自知酒後駕車已違法,盤查全程默默配合,還撒嬌央求員警輕罰,最後酒測值達每公升0.36毫克,仍遭警方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所長楊俊豪表示,近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於前(20)日凌晨1時許在旗津區旗津三路攔查闖紅燈的騎士,進而發現這名女騎士滿身酒味,在員警詢問是否有喝酒時,還鎮定回答:「沒有啊!」,員警以酒精感知器測試顯示有酒精反應,陳姓女子才坦承稍早在KTV為閨蜜慶生時喝了一杯啤酒,還撒嬌地央求員警:「大哥~麥安哩啦 開小一點!」。陳女此次心存僥倖再度酒駕上路,又遭員警攔檢,嚇得醉意全失,陳女自知理虧全程配合酒精檢測,但酒測值再度超標,警方除掣單舉發外也依法送辦。

鼓山分局長蔡鴻文表示,飲酒後不得駕駛任何車輛,警方也會持續取締各類酒駕行為,並針對易肇事地點、路段、時段加強執行取締,易飲酒處所亦商請業者一同防制,協助宣導代駕或代叫計程車,以杜絕酒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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