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旅客攜帶超額人民幣闖關
臺北關前於臺北松山國際機場查獲旅客未據口頭及書面申報,攜帶人民幣476,700元由綠線(免申報)檯通關入境,涉及違反洗錢防制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由海關沒入。
依據洗錢防制法及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出入境攜帶人民幣逾2萬元者,應填具「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現鈔、有價證券、黃金、物品等入出境登記表」向海關申報後通關;未依規定申報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由海關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部分沒入之。
臺北關再次呼籲,旅客出入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逾限額等值美金1萬元,或人民幣逾限額2萬元、新臺幣逾限額10萬元,或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之黃金,或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逾限額等值新臺幣50萬元者,應主動申報,以免受罰。
The post 查獲旅客攜帶超額人民幣闖關 appeared first on 民生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