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1

也談《啟示錄》的“獸印”

▼轉錄自HKUnicorn 在youtube 上提供的影片。(圖/李重德提供)

▼轉錄自HKUnicorn 在youtube 上提供的影片。(圖/李重德提供)

【李重德/專欄報導2022/8/30】 有網友發來這一個粵語影片(https://rumble.com/vjv8x7–666-.html ),我現就該影片所彰顯的幾個論點提出重德的看法如下:

這一個影片的標題是《疫苗獸印/疫苗是666獸印的七大證據》,該影本的素材來源是《啟示錄》的幾個章節:

『牠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做買賣。在這裏有智慧: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計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它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666)。』(啟示錄13:16-18)

『若有人拜獸和獸像、在額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記…..,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牠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啟示錄14:9-11)

『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啟示錄3:10)

『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啟示錄16:15)

但是,在該影片中並無直接證據來證明比爾蓋茲與全球各國政府合作利用強制施打COVID-19疫苗時來執行比爾蓋茲所支助的ID2020議程,而是用臆測方式認為可以把《啟示錄》的預言當作是證據。

因此,重德認為它是毫無證據力可言,因為我們不能用某人的預言而來做為未來某件事情是否為真的證據,因為證據要求的真實的反應事情發生的經過,它必然是事情在進行過程中所出現的才算數,任何以想像為基礎的模擬狀況,只能說是臆測,而不能說是證據。因此很明顯該影片的標題是嚴重錯誤的。

但是,同樣的道理,我也不知道比爾蓋茲與全球各國政府是否有合作利用強制施打COVID-19疫苗時來執行比爾蓋茲所支助的“ID2020議程”,因此重德並不反對大家討論這一個可能性,但是卻不能用《啟示錄》來作為證據,而是要自己去找到真實的證據。

雖然如此,重德並沒有排斥《啟示錄》的預言可靠性,也沒有排斥“ID2020議程”的可行性。事實上,全世界最早想要實施“ID2020議程”的人並不是比爾蓋茲,而是我─李重德。

那是在2002年前後,深圳市公安大罷工,治安敗壞到廣東省必須調入2000名武警持輕機槍沿街巡邏,而我在深圳市的一名職員卻在一個月之內被搶奪了三次,於是我向深圳市政府建言,應該對於所有無正當職業的流動人口注射皮下晶片,就是被動式標籤(無線射頻辨識RFID),而在城市許多地方設置關卡用以監視這些流動人口。

因此,對於《啟示錄》的“獸印”,重德另以自己的預窺能力而有不同的解讀與運用:

~“獸印”的第 1 個特徵~

《啟示錄》說“獸印”的第 1 個特徵,驅使所有人接受 (He Causes All) : 牠會叫所有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要接受這一個印記。

重德的認知是目前每人都有一個身分證字號,就符合了《啟示錄》所說的“獸印”的第1個特徵。

~“獸印”的第 2 個特徵~

《啟示錄》說“獸印”的第 2 個特徵,關乎交易買賣,不接受獸印就不能做交易買賣。

重德的認知是目前的信用卡與金融卡都是《啟示錄》所說的“獸印”,未來全面實施數位貨幣時更是《啟示錄》所說的“獸印”。

而在重德擬開辦的「良民賒市」中交易,也將會採用每一位良民所繫上的有RFID功能的「賒市手鐲」來自動放款與轉帳而完成交易,因此也完全符合《啟示錄》所說的“獸印”的第2個特徵。

~“獸印”的第 3 個特徵~

《啟示錄》說“獸印”的第3 個特徵,改造那個人的基因,使那個人變成「獸」。

基因是指能夠遺傳且具功能性的一段DNA或RNA的核苷酸序列,在真核生物中,染色體在體細胞中是成對存在的。每條染色體上都帶有一定數量的基因。一個基因在細胞有絲分裂時有兩個對列的位點,稱為等位基因,分別來自父與母。

西元2000年「人類基因組計劃」(human genome project, HGP)完成了30億個鹼基對形成的核苷酸序列,從而繪製人類基因組圖譜,並且辨識其載有的基因,達到破譯人類遺傳資訊的最終目的。

但是這導致了一些科學家利用這一項科技來進行人體基因調整與複製人的計畫,而較有成果的是各種植物利用基因改造工程而產生了新物種。因此依照《啟示錄》所說“獸印”將改變人的基因一節,這就是泛指人類所有挑戰上帝透過自然狀態所安排的一切行為。

~“獸印”的第 4 個特徵~

《啟示錄》說“獸印”的第 4 個特徵,獸的名字,就是這個獸印包含了獸名: Luciferase,讀音意思是路西法族類(魔鬼的名字)。

重德認知如果一個魔鬼的名稱可以被預知或預定,那麼要預防這個魔鬼的誕生,就用法律來規定任何人或任何物都不可取用該名稱。因此,Luciferase是否就是當今魔鬼的名稱很讓人懷疑。

事實上,目前Luciferase就是指稱“螢光素酶”這一個物質,它是自然界中能夠產生生物發光的酶的統稱,最具代表性的是螢火蟲體內的冷光素酶。

冷光素酶是可以在實驗室中用基因工程的方法生成,並且可以被合成並插入到生物體中或轉染到細胞中來對整個動物體中的細胞群落進行分析。

由此冷光素酶的體內細胞活動顯示功能來看,當初將此物質採用《啟示錄》的獸名Luciferase,確實是有一些天機在其中。

~“獸印”的第 5 個特徵~

《啟示錄》說獸印的第 5 個特徵,獸名數目 是666。

該影片提醒大家有沒有留意到一個巧合,就是新冠疫情的英文名字,COVID-19,剛好也是“逆苗身份證逆苗接種證書”( Certificate Of Vaccine ID)的意思,而19 也是英文字AI人工智能的字母數字,而且,說到666這個數字,比爾蓋茲的ID2020新冠逆苗身份證,他所申請的專利權號碼,剛好是 060606!

對於該影片如此將許多巧合加以連結來作為證據的認知,重德 實在難以苟同。因為《啟示錄》是說這是“獸的數目”,也是“人的數目”,但是《啟示錄》必沒有說這是“獸名的數目”啊!

因此,假設《啟示錄》預言為真,則就表示將有666種“獸人”或“人獸”會出現。因此若果真是比爾蓋茲的ID2020新冠逆苗身份證,那麼它就會有666種的可控或不可控的轉變。

~“獸印”的第 6 個特徵~

《啟示錄》說“獸印”的第 6 個特徵是:末世審判的依據。

『牠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啟示錄13:16-18),又說『若有人拜獸和獸像、在額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記…..,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啟示錄14:9-11),又說『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啟示錄3:10),又說『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啟示錄16:15)。

據重德的預窺所見,尚無法確定在末世時身體上有何種“獸印”的人會受到怎樣的對待,但是卻隱約感應到身體有刺青的人,特別是刺有美麗獸形圖案的人,其死後將可能在到閻王殿時會受到“剝皮”的對待,因為陰曹地府並不容許這一些兇猛野獸的存在。此與《啟示錄》所言有異曲同工的效果。

由於末劫是幾世紀人類共業的結果,是無法避免的,因此只有少數人能自救,而這一些人就是搭上 重德 方舟的人,他們之前的投資被人譏笑,就好像是做賊一樣,但是他們警醒,他們看守衣服(身家),免得赤身而行(為波臣漂流海上),叫人見他羞恥(曝屍野外遭啃食)。

~“獸印”的第 7 個特徵~

《啟示錄》說“獸印”的第 7 個特徵,是敵基督將要人在手上或在額上受印記,印在手上,原文翻譯不是 “On the hand”,不是在手上面,而是 “In the hand”!所以獸印應該是插入於手的裡面,希臘原文指的是,整個右邊的身體,聖經多處提到,右邊是關乎我們的救恩。

“On the hand”是在手上,因此「良民賒市」中交易,每一位良民所繫上的有RFID功能的「賒市手鐲」就屬於此類。

“In the hand”是“在手中”,或者可以說是“在掌握中”,好比是“遙控器”被握在手中一樣。

因此,無論是“On the hand”或是“In the hand”都不是“In the body”(在身體內),因此用手來泛指身體已經是不倫不類了,而體外物品與體內物質又豈能任意混淆呢?

~“超人類”就是“獸”嗎?~

該影片還引述在 2013 年,美國法院審理Myriad Genetics的案件,最高法院裁定人類的天然基因,不能獲得專利,因為它是「自然產物」,但在裁決的最後,最高法院裁定,如果人類基因組,被目前正在使用的mRNA 逆苗修飾,那麼該基因組就可以獲得專利了。這意味著,每個接種逆苗的人現在在技術上都是”專利”的,而獲得專利的東西就是”專有的”!

並將被納入”超人類”的定義中,被法律認定為“超人類”的人,無法獲得國家授予的人權或權利,這是因為它們未被歸類為 100% 生物或人類。因此,從技術上來說,任何擁有mRNA逆苗的人,都將不再享有人權。在法律上被mRNA改變了基因的人,已經不完全符合身為人類的定義了。既然不是人類,不就變成了”獸”嗎?牠已經成為了逆苗公司的專利產品,牠們將會喪失了人類本身的人權。

重德認為這樣擴大解釋美國的判例並不妥當,因為人類不一定必須100%都是天生自然人才能擁有人權,否則器官移植者或是殘障者豈不是都不能做人了。因此多數國家法律上對於“無行為能力”與“限制行為能力”大多以年齡與身體健康狀況為依據,對於“褫奪公權”都訂有刑事罪責的從刑之規定,但是無論如何區分,他們都享有作為一個人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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