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

通緝男被攔檢謊稱已報到 警查證:你被通緝我依法上銬

▼陳男遭2處司法機關通緝在案當場被警上銬帶回偵辦。(圖/鼓山警分局)

▼陳男遭2處司法機關通緝在案當場被警上銬帶回偵辦。(圖/鼓山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搭乘友人車輛違規遭到員警攔查,被發現通緝身分,陳男卻辯稱前幾天才去地檢署報到,不可能被通緝,一旁朋友還幫腔說著:「對啊你不是之前才去的嗎?」,還認真地找著手機裡的相關資料,企圖蒙混過關,但員警不敢大意,仔細查證後,確認陳男目前遭高雄地檢及南投地院發布通緝在身,當場上銬逮捕帶回偵辦。

鼓山分局龍華所所長許志萍、警員溫仁佑等員,於前(8)日凌晨2點左右執行快打勤務,行經鼓山區博愛二路與文信路口時,發現一部白色自小客車紅燈右轉,且右前座的乘客未繫安全帶,立即示意停車受檢。員警一一查證車上人員身分時,發現坐在右前座的23歲陳姓男子在今年6月13日遭高雄地檢署發布不能安全駕駛,另於6月24日遭南投地方法院發布洗錢防制法通緝在案,陳男辯稱南投和高雄都有去報到,但面對員警詢問,卻無法說明報到日期,也拿不出報到證明。

警方進一步查證發現,陳男確實遭2處司法機關通緝在案,當場上銬帶回偵辦,全案於警詢後即解送歸案。鼓山分局長蔡鴻文表示,為了維護社會治安,警方將持續積極查捕通緝犯,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心存僥倖,終將讓自己身陷囹圄,另提醒民眾如有發現不法情事,請盡速與警方聯繫,警民合作,共維家園安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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