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

小港與前鎮警分局 各查獲酒駕2男子超標依法送辦

▼林男酒測超標需移送法辦只能無言以對。(圖/小港警分局)

▼林男酒測超標需移送法辦只能無言以對。(圖/小港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小港分局桂陽所警員賴重允、張旭志於日前18時許執行巡邏勤務,甫剛從派出所出勤騎乘不到50公尺,即見一名40餘歲林姓男子騎乘機車臉色潮紅,攔查後一經檢測發現林男有酒精反應且酒氣濃厚,經施測酒測值超過0.25mg/L未達0.50mg/L,已逾不能安全駕駛標準,警方依法逮捕偵辦。

經了解林男因在海邊垂釣時,為了打發時間而飲喝啤酒,垂釣完畢欲騎車返家,自派出所前經過,立即被眼尖員警查獲,林男酒測超標需移送法辦,只能無言以對,全案詢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分局呼籲,酒後駕車超過標準不僅需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別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若有飲用含酒精飲料,切勿使用汽機車等動力交通工具,可找代駕或無飲酒之同行友人開車。生命誠可貴,珍惜自己也愛惜他人生命,警方強調,取締酒駕絕不手軟,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張翁自知闖下大禍,請警察放他一馬。(圖/前鎮警分局)

另前(6)日18時許,前鎮警分局前鎮街派出所員警在中山四路段指揮交通,見一位70歲張姓男騎士臉色潮紅,疑似酒後駕車,遂請張翁停靠路邊接受攔查。李員一湊近,果然聞到張翁渾身酒氣。

李員告知張翁酒測與拒測的相關規定後,張翁害怕拒測高達18萬元的罰鍰選擇酒測,怎料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張翁自知闖下大禍,請警察放他一馬,不斷跳針地說:「拜託啦!我真的會被關啦!」直到李員請求的支援警力到場,張翁只好乖乖地跟警察回警局。

前鎮警分局長陳志榮表示,酒駕每每造成重大傷亡,近期已修法將酒駕相關罰則大幅提高,呼籲民眾飲酒後請家人朋友或代駕護送回家,千萬不要酒後馬上駕駛汽機車等交通工具,以免酒測值超標而觸法,酒駕零容忍,警方會嚴格取締酒後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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