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5

友酒駕拒測、電動車發不動! 義氣到場救援卻是自投羅網

▼吳男經酒測遠超過法定標準值0.25毫克。(圖/湖內警分局)

▼吳男經酒測遠超過法定標準值0.25毫克。(圖/湖內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茄萣報導】 湖內警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潘協昌、警員陳漢威於前(24)日執行夜間巡邏勤務,巡經茄萣區莒光路三段時,看見一名男子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加上外型非常顯眼,警方見狀隨即下車攔查,盤查時吳男身上散發出濃厚的酒味,經酒測遠超過法定標準值0.25毫克,已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警詢後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經了解吳嫌原本晚間在好友家聚餐,喝了燒酒雞湯,突然接到一同聚餐王姓友人來電:電動自行車遭警方攔查開單後,沒電無法騎乘只能推車回家需要幫忙救援,吳嫌聽聞後即出門前往,沒想到半路上就遇到巡邏員警,當場被逮個正著。王男稍早也因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拒測)且未戴安全帽,遭同一警網查獲告發,吳男因酒後駕車救援不到朋友,反而坐警車進了警局,雙方對自己的酒駕行為非常懊悔。

湖內警分局長蔡鴻謀呼籲,酒駕新制已於111年1月30日生效,不論是刑罰或是行政罰均有加倍、加重,當警方於酒測攔檢重點路段執行勤務時,請民眾配合勤務執行,切勿以身試法,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共同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以建立良好的治安、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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