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與苓雅分局熱心警 助拋錨車脫困、受車主感謝
▼員警協助老先生將車輛推至路旁。(圖/鳳山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警員張子威、許恩碩7月22日至高雄地檢洽公 ,於11時許行經中正一路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停放在路中,主動上前了解狀況。
駕駛為一名老翁,表示車子剛剛因不明原因熄火發不動,不知如何是好。員警為避免影響交通,立即協助將車輛推至路旁,過程中也有熱心民眾主動伸出援手,老翁表示會自行聯絡車廠前來處理,並頻頻向警方、民眾表達感激之意。
鳳山分局仍提醒民眾,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或於移置前,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或事後不除去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9條,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另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巡佐莊雅棠、警員劉金城於日前16時許擔服巡邏勤務,巡經轄內青年一路與福建街口時,見一輛轉彎的小貨車,車側電瓶處竟冒出濃濃白煙,附近騎士見狀紛紛閃避,員警見狀驅車上前開啟警示燈,並趁停等紅燈時趕緊攔下該貨車。
貨車駕駛見警方敲窗時,竟還對車輛冒煙的狀況渾然不覺,員警立即要求駕駛將車輛停靠路邊並熄火離開車輛。該駕駛下車後向警方表示,當天開著貨車外出送貨整天,不料行經該處時車身竟開始冒煙,所幸剛好遇到巡邏的苓雅警方,才沒有發生火燒車的意外。
員警在場戒護至該車經熄火冷卻後,電瓶不再冒煙才放心離開,並交代駕駛要通知技師到場檢修,不要再貿然發動避免發生危險。警方提醒近日天氣炎熱,上路前應檢查車輛狀況,避免因溫過高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