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維修消費糾紛,女子堅持提告店家詐欺 員警依規定受理
▼吳女仍堅持提告詐欺員警即依規定受理。(圖/苓雅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苓雅報導】 苓雅分局三多所於7月19日14時30分獲報在三多一路某通訊行有消費糾紛。經員警獲報到場了解後,係吳姓消費者(女、年約50歲)持舊手機欲維修,店家表示已無法維修,故請其購買新機,並表示後能替吳女將舊手機資料移轉至新手機。
吳女因而購買該店新手機並預付訂金500元,嗣後因舊手機資料無法順利轉換至新手機,且又無法退回訂金,遂與店員許男發生消費糾紛。
員警到場委婉告知雙方消費糾紛可循向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或向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惟經員警與吳女清楚說明,吳女仍堅持提告詐欺,分局即依規定受理,後續通知店家前來說明後,全案將函請高雄地檢參辦。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與店家如有發生消費糾紛時,除可撥打110報案請警方到場協助外,亦可撥打1950消費者保護專線或善用其他消費申訴管道申訴,以保障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