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5

屏檢偵辦被告王OO等2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 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2人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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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前接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下稱保七第三大隊第三中隊)之情資指出,被告王OO等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等不法情事,經該署指派主任檢察官陳建州及檢察官黃薇潔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蒐證,承辦檢察官見時機成熟,於民國111年7月7日上午指揮保七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下稱屏東地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分別至被告王OO等人之住居所、營業處所及廢棄物棄置點等8個處所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隨即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15人次到場釐清案情。

經檢察官黃薇潔、吳文書、翁逸玲、莊承頻、黃莉紜訊問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被告王OO等2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項第3款之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及同法第46條第1項第4款之未依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處理廢棄物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於昨(7)日晚間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王OO等2人,嗣於今(8)日凌晨經屏東地院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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