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一與鼓山警分局 各查獲酒駕2男依法製單舉發或移送偵辦
▼員警欲對許民進行酒測遭拒最終遭當場禁駛,並製單舉發。(圖/三民第一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派出所員警於前(24)日13時執行巡邏勤務,發現54歲許姓騎士騎著自行車,行經三民區建國一路與和平一路口時,竟手持一瓶啤酒,員警見狀前往攔查,發現他渾身散發酒氣講話模糊,欲對其進行酒測,但許民表示拒測,最終遭員警當場禁駛,並製單舉發。
許男稱工作時常需曝曬在烈日高溫下早已習慣,但當日實在炎熱高溫,才會邊騎自行車邊喝啤酒消暑;正當員警勸誡他就算騎乘自行車喝酒也算違規時,他不以為意又自顧自拿起菜籃內的啤酒,在員警面前一飲而盡,此行為讓員警十分傻眼,現場嚴厲告誡他勿駕駛任何交通工具,並依法製單舉發。
三民一分局呼籲,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除了動力交通工具外,腳踏自行車及其他慢車酒駕亦有相關罰則,切莫貪圖一時方便以身試法!
又:鼓山分局中洲派出所所長洪任宏、警員陳乃榕於前(24)日上午10點30分,巡經旗津區中洲一路時,發現一名男子安全帽帽帶卻未扣,趨前攔停後,發現男子渾身散發酒氣,經實施酒測,40歲的葉姓男子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1.16毫克,遠遠超過法定標準值,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員警攔停葉姓男子後,聞到濃濃酒味,男子坦承剛剛出門買早餐前喝了兩罐啤酒。施測後酒測值竟高達1.16mg/L,葉男對於這麼高的酒測值直呼:「太誇張了啦!」,員警詢問前一晚是否有飲用其他酒類,葉男才表示昨天晚上喝了一瓶高粱酒。原以為從住家到市場僅短短200公尺,應該沒問題,沒想到回程時因帽帶未扣而遭攔查。經查葉姓男子去年就曾因酒駕遭警方送辦,沒想到又貪圖方便酒後騎車上路,而遭警方攔查送辦。
鼓山分局長蔡鴻文表示,酒駕新法已於今年3月31日上路,對於酒駕違規累犯者,其累犯記錄自108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如又酒駕再犯或酒駕拒測者,得公告其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同時呼籲民眾,如果前一晚飲酒較多,務必充分休息,讓酒意退去再上路,避免宿醉造成自己及他人安全的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