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督察巧遇肇事逃逸、路見不平 提供行車紀錄器 找到肇事者竟是通緝犯
▼陳姓男子是澎湖地檢署發布的「毀損債權」通緝犯。(圖/鼓山分局)
【記者廖銘瑞/鼓山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駐區督察郭富忠於6月17日22時37分許剛從內惟派出所慰勤結束,行經鼓山三路與華安路口時,巧遇車禍案,郭督察將車輛停在事故現場後方並下車了解狀況,沒想到其中一方機車騎士竟趁機逃逸,郭督察熱心提供行車紀錄器給隨後到場的派出所員警,希望能幫忙揪出肇逃駕駛,警員陳君慈迅速調閱路口監視器並詳細檢視行車紀錄器畫面,循線得知車主地址。
警員黃金龍、王威仁於前(18)日0時30分即刻趕到車主住址詢問,車主才發現借住在他家的陳姓友人騎他的機車與人發生車禍還逃逸,員警落實盤查之下,發現53歲的陳姓男子竟是澎湖地檢署於111年6月15日所發布的「毀損債權」通緝犯,當場解送歸案,另肇事逃逸的行為則依交通事故逃逸罪函送法辦。
警方於偵辦過程中,警員陳君慈細膩調閱監視器,觀察影像發現肇事逃逸男子所騎乘的機車號碼,陳員得知車主地址後,立即通知線上警組前去詢問車主,發現竟是借住家裡的好友騎機車肇事逃逸,經員警進一步追問,陳男才坦承日前已接獲家人通知,知道自己遭通緝,所以與人發生車禍後才趕緊離開現場,但沒想到警方在短時間內如此迅速找到他,警方依法將其逮捕,並於警詢筆錄製作完成後解送至鼓山分局視訊澎湖地檢署歸案。
警方上下齊心正義凜然,郭督察於發現車禍後即刻停下協助受傷機車騎士,並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提供行車紀錄器幫助派出所偵破,展現警察正義的精神,是同仁們的楷模及表率,並呼籲民眾因案遭受起訴、判刑,應依地檢署與法院通知在期限內到案。查捕在逃通緝犯,係警方追捕犯罪、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威信之天職,警方將持續嚴正執法,以維護社會安定及法秩序,也提醒用路人發生車禍時,請冷靜報警由警方到場處理測繪交通事故現場,不要驚慌害怕離開,逃離現場觸犯交通事故逃逸罪反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