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2

六龜與鳳山警分局 各查獲竊案2男子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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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男子利用自助餐店夜間無營業時段,以爬門窗方式進入行竊。(圖/六龜警分局)   

六龜與鳳山警分局 各查獲竊案2男子移送法辦

▼楊姓男子利用自助餐店夜間無營業時段,以爬門窗方式進入行竊。(圖/六龜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六龜區48歲楊姓男子,無業又遊手好閒,平時靠偷竊維生,日前利用自助餐店夜間無營業時段,以爬門窗方式進入,竊得新台幣5千元硬幣,過程經店家監視器全都錄,全案依竊盜罪函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民眾6月13日14時報案稱,六龜區光復路自助餐店,遭入侵且財物遭不詳歹徒竊取(新臺幣5千元硬幣),六龜分局義寶派出所所長邱棟樑獲報,立即調閱監視器掌握犯嫌係於6月12日23時30分許,利用店家門窗進入行竊,隨即調派警力加強查緝,在六龜區河邊巷將楊嫌查獲,楊嫌到案矢口否認,經警方提示現場監視影像,始稱竊取所得硬幣,均用在吃飯費用,已全數花光。

義寶派出所所長邱棟樑表示,楊嫌是六龜區在地人,長期無業,竟利用熟知六龜地理環境及居民生活習慣,於深夜時段,以破壞門鎖或利用窗戶爬入方式行竊,由曾於3月28日深夜侵入民宅行竊平安符吊飾,變裝藏匿草叢躲避查緝,經派出所員警查獲,係轄區列管治安顧慮人口,警方立刻鎖定,並循線擴大調閱該嫌行跡,迅速於13日15時許,在六龜區河邊巷將楊嫌查獲。

六龜分局長陳膺方提醒,宵小切勿以身試法,無論竊取物品價值多少,警方仍會積極偵辦,維護民眾權益,呼籲民眾若遭受不法侵害,應勇於向警察機關報案檢舉,切勿鄉愿縱容,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鄭男為躲避查緝,先將機車停放附近巷內再步行前往住家行竊。(圖/鳳山警分局)

另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於6月14日接獲張姓女子(55歲)報案,稱在鳳山區立志街住處遭小偷侵入,竊走其置於一樓客廳桌上手機,以及手機保護套內的健保卡1張、金融卡2張,共損失約新台幣2萬元左右。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34歲鄭姓男子徒步至被害人住家前,見大門未關之際,侵入其家中徒手行竊財物後迅速離去。鄭男為躲避查緝,先將機車停放附近巷內再步行前往,但仍遭警方發現鎖定。

因鄭男行蹤不定查緝不易,警方經調閱沿線數十支監視器畫面才鎖定鄭男住處,並於前(15)日18時許即將嫌犯查緝到案。鄭男供稱係因缺錢花用而下手行竊,所竊取手機已以新台幣500元便賣,另持所竊金融卡到超商盜刷購買4包香煙共計500元,香煙也已抽完。警方取回張女健保卡一張及金融卡兩張,訊後以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案。

鳳山分局呼籲,住戶外出時應將門窗關好上鎖,貴重物品也應妥適保管,勿讓竊賊有機可趁,而造成財物損失。民眾如發現可疑人、事、物時,應立即撥打110報警,共同來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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