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7

新興與岡山分局 查獲酒駕2女子依法送辦

▼梁女不願接受酒測,員警便依規定掣單舉發並將該部車輛移置保管。(圖/新興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前(31)日深夜4時許時,新興分局自強路派出所巡邏警組在前金區文武二街見一部瑪莎拉蒂逆向直直駛來,警方以蜂鳴器呼叫其靠邊停車,該車未理會並隨即左轉離開,員警尾隨該車並於成功一路與光復二街口將其攔停。

經攔下發現駕駛人為一名28歲年輕女子,梁女下車後散發濃濃酒味,並向警方表示稍早於酒吧與友人飲酒,梁女下車即表示拒絕接受酒測,警方依程序告知渠拒測相關罰則是罰鍰新台幣18萬、現場移至保管車輛、吊銷駕駛執照2年、接受道路安全講解習及吊扣車輛牌照2年時,梁女雖驚訝還要吊扣牌照2年,仍不願接受酒測,員警便依規定掣單舉發並將該部車輛移置保管,瑪莎拉蒂車主此時真的變成目屎啦滴,並對酒駕行為相當懊悔,員警也告誡,酒駕會影響行車判斷力,希冀梁女能記取這次教訓,爾後飲酒聚餐切記要請代駕或搭乘計程車,切勿酒駕。

新興分局長古瑞麟表示,會透過綿密的勤務規劃,無論是任何時段皆會積極查緝酒駕惡性重大違規;並再次呼籲,酒後駕車是現今社會最為人所唾棄的違法行為,提醒民眾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酒後駕車,分局會透過強力執法與宣導防治措施併行,全力打擊酒駕不法,以維護市民用路安全。

▲陳女經呼氣檢測後,酒測值達每公升0.34毫克。(圖/岡山分局)

另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員警日前凌晨0時許巡邏途經梓官區大舍西路與大舍北路口,見一部自小客車左轉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便上前攔查;駕車55歲的陳姓女子(住岡山區)一下車,員警便聞到濃厚酒味,陳女也向警方坦承飲酒,經呼氣檢測後,酒測值達每公升0.34毫克,當場依公共危險罪逮捕,移送地檢署偵辦。

陳女在接受酒測後一開始還搞不清楚狀況,詢問員警是不是可以返家了,員警再次告知其為公共危險罪現行犯,依規定須移送地檢署。陳女得知一早無法上班,怕影響工作,便開始不斷拜託員警讓其返家,甚至一度責怪員警為什麼你們要這樣?之後陳女見已成定局,便淚崩哭喊不上班會沒工作,甚至哀求員警:「佛心來著,幫助我」,員警仍堅決表示,沒有將妳移送的話,換我被移送;據了解,陳女於前一日晚上約六、七點在友人家飲用啤酒後,睡了一覺才駕車欲返回住家,不料酒精尚未代謝,又違規遭員警攔查且本次爲第二次酒駕累犯,將加重處罰;此次酒駕恐讓其丟了工作,實在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岡山分局呼籲「酒駕零容忍」,警方將持續無限期強力取締酒駕,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另提醒民眾注意酒精需長時間代謝,應提防宿醉酒駕,避免肇事、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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