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鳳山與鼓山分局 各查獲通緝犯2男子依法送辦

▼張男依毒品通緝解送至橋頭地檢署歸案。(圖/鳳山分局)    

鳳山與鼓山分局 各查獲通緝犯2男子依法送辦

查獲通緝犯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警員盧鋒銘、莊盛惟日前12時巡邏接獲民眾報案稱鳳山區新富路上有糾紛,員警到場後發現兩位機車騎士停於路旁,兩人皆向警方表示剛才行駛於新富路上時,張姓騎士(26歲)對另一名方姓騎士(41歲)鳴按喇叭,方姓男子認為遭挑釁,張男還說方男對他比中指,雙方因而起口角糾紛。

警方除立即安撫雙方情緒,待兩人情緒平穩後警方耐心調解兩人誤會,二方皆不願提告,最後兩人互相道歉言和。就在警方將事情圓滿處理抄錄雙方資料回報時,赫然發現張男是一名橋頭地檢日前發布的毒品通緝犯,張男詫異地向警方表示不知遭通緝,否則自己絕不可能等到警方趕來,警詢後將張男依毒品通緝解送至橋頭地檢署歸案。鳳山分局呼籲,如有涉訟案件應配合司法調查、執行,亦記得開庭應訊,以免淪為通緝犯。

▲李男因毒品等通緝被鼓山分局查獲。(圖/鼓山分局)

另一名家住鳳山的李姓男子(29歲)疑因外出工作,久未返回戶籍地居住,不知自己因毒品、詐欺等案,已於今年2月被高雄地檢(毒品、詐欺通緝)及橋頭地檢(毒品通緝)通緝在案。警方在旗津區梭巡時眼尖發現李男並及時攔下,經告知已遭通緝,李男仍一頭霧水稱不知自己遭到通緝,卻嚇得雞皮疙瘩掉滿地,警方訊後依毒品、詐欺通緝罪嫌解送歸案。

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警員卓淳風、曾識洋於日前下午5點15分左右在旗津區旗津二路執行毒品蒐證勤務時,赫見前方騎士就是追查多日的李姓通緝犯,趁停等紅燈時前往盤查,員警告知李男「你通阿啦,你無哉?」,李男一頭霧水回稱「卡喔啊」,員警立即出示手提電腦內的通緝資料,李男才察覺先前做過的「壞事」已陸續被發布通緝,自稱因工作關係已經很久沒回家,所以沒有收到地檢署核發的出庭通知書,並非故意不出庭,沒想到因此遭到通緝,無奈地說著:「阿就被你們抓到了,還能怎樣?」。

初步了解,李男目前在旗津區的造船廠從事船體維修工作,沒想到才工作沒幾天就因通緝被警方查獲,由於李男涉及毒品等案須入監執行3年,警方也勸李男乖乖配合警訊,日後出監要改過自新,勿重蹈覆轍。鼓山分局長蔡鴻文表示,為了維護社會治安,警方將持續積極查捕通緝犯,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心存僥倖,終將讓自己身陷囹圄,另提醒民眾如有發現不法情事,請盡速與警方聯繫,警民合作,共維家園安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