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鼓山與小港分局 查獲通緝犯2男子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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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係高雄地檢署發布的妨害自由通緝犯。(圖/鼓山分局)    

鼓山與小港分局 查獲通緝犯2男子落網

▼林男係高雄地檢署發布的妨害自由通緝犯。(圖/鼓山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通緝犯駕車未繫安全帶,又大剌剌地開著窗戶行車,被鼓山分局內惟派出所員警發現後予以攔停,男子配合地說出身分證字號讓警方查證,員警來回看著男子以及手提電腦上的照片,狐疑地問著:「照片上怎麼沒有痣呢?」原來男子提供哥哥的資料讓警方盤查,雖然臉型相似,但男子臉上明顯的兩顆痣卻讓他露出馬腳,員警進一步查詢車主資料,果然讓男子通緝的身分現形。

內惟派出所長周信宏、警員柳保裔、莊政琦於前(9)日晚間11點多巡經鼓山區九如四路與青海路口時,發現一部自小客車駕駛未繫帶安全帶,旋即趨前攔下盤查,過程中61歲的林姓男子心虛地支吾其詞,並提供哥哥的身分資料讓警方查詢,企圖矇騙,所長周信宏比對相片,發現照片中林男臉上的2顆痣不見了,進一步詢問時,林男還表示照片本來就會有點落差,所長接著以車號查詢車主資料,照片裡的兩顆痣完全與林男相符,這才讓林男俯首認罪。

警方調查發現,林男係高雄地檢署於今年3月8日發布的妨害自由通緝犯,平常都在建築工地帶班,由於經常滿身灰塵,所以習慣開車時打開窗戶,沒想到這個習慣讓他落網了。

鼓山分局長蔡鴻文表示,民眾因案被通知到庭、起訴或判刑,應依限到案,避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查緝逃犯不遺餘力,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之威信也係職責所在,警方將持續嚴正執法,以維護社會安定。

▲經警查證確認蔡男現正因案被高雄地檢署通緝中。(圖/小港分局)

另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警員陳坤彥、梁記鳴執行巡邏勤務,日前凌晨1時10分許,行經小港區宏平路與宏文路口,發現一台白色自小客車行車不穩,2員見其行跡可疑,將蔡姓駕駛(男、77年次)攔下盤查。

惟盤查過程中,蔡男疑似因知自己有案在身,怕已遭通緝,而一度消極拒不下車,警方為加強確認身分,不厭其煩的要求配合,蔡男知道躲不過法網,只得下車,整整拖延了將近一個多小時。下車後還一直默默寡言且神色慌張,經查證確認蔡男現正因案被高雄地檢署通緝中。

蔡男頻頻表示並不知自己已被通緝,之前向地檢署線上申辦請假,但卻填錯管轄法院,可能因為這樣才被通緝。

不過經了解蔡男遲遲不下車的原因,係身上另持有毒品違禁物,警方依法查獲蔡男持有毒品咖啡包共8包(含袋重22.4公克),全案經警詢後依通緝及違反毒品危害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歸案偵辦。

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呼籲,毒品對社會危害甚鉅,不管是販毒者或吸毒者,警方都會採取零容忍政策,持續加強取締,任何違法行為皆以嚴查嚴辦的態度來面對,呼籲不法分子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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