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你我行車安全 騎機車須從「頭」做起
▼機車駕駛人因車禍撞擊,往往導致安全帽噴飛脫離而造成頭部受傷。(圖/屏東分局)
【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根據屏東警分局轄內交通事故統計資料,機車駕駛人因車禍撞擊,導致安全帽噴飛脫離而造成頭部受傷者,在108年有663人、109年有694人、110年有686人;其中在108年有35人、109年有54人、110年有41人,因頭部受傷致死,因此「正確配戴安全帽」是亟需推行的交通安全觀念。
目前市面上的安全帽分為3類,分別為半罩式、4分之3罩式、全罩式,半罩式安全帽又俗稱為瓜皮帽,因為體積小又輕便,是最多民眾選擇的類型,然而也是最容易因為撞擊而導致安全帽脫離,無法保護頭部,對行車安全有很大的威脅,不建議配戴,而在交通事故的案例中,唯有全罩式安全帽,對頭部才有最好的保護。另外安全帽的扣具亦分為插扣式與雙D扣式,只要扣好、扣緊,同樣能達到安全防護的效果,除了駕駛機車要配戴安全帽,騎乘電動自行車也一定要戴安全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第73條第4項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另外,第92條第7項第6款規定:「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屏東警分局將積極利用各勤務機會、以及持續辦理交通安全宣導講座,建立民眾正確配戴安全帽的觀念,以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