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街頭藝術新動能 優秀導師帶入門
(民生好報記者 李佩昕 嘉義報導)
街頭藝人自去(110)年修改為申請登記制,凡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行動藝術、手工藝創作…等藝文工作或愛好者皆可登記為街頭藝人。嘉市府文化局表示,今(111)年共397件街頭藝人完成申請登記(音樂類285件、舞蹈類85件、技藝類3件、其他類24件) ,每位藝人都有豐富表演能量,一起為街頭藝術注入新動能。
文化局指出,在98-109年間,街頭藝人需經過審查通過後,方能核發登記證,才能申請至許可場地表演,共發出550張證。去(110)年改採申請制後,共發出388張證,今(111)年則有397件完成申請,累計共發出1335張證。申請制後,每三年必須辦理換證,逾期失其效力。
為協助街頭藝人們瞭解街頭展演環境,文化局舉辦工作坊,邀請相關人員與會說明。特別邀請知名街頭表演藝術家水管阿民Amin(魏亞民)擔任講師,以「成為一個被記得的人」為題,分享街頭展演可以是個跳板,亦可以是畢生之志,教導大家如何設計演出亮點。除了現有的街頭演出外,更還有國內、外藝術節及各式大小舞台的商演機會。最重要的是利用形象塑造,與觀眾產生互動與連結,讓每次展演充滿歡樂。
工作坊講師水管阿民Amin(魏亞民)表示,我們正挖掘著音樂表演的無限可能,如:水管能當樂器、現場觀眾聲音能加進表演中等等。各種方向都在努力嘗試,期待每一次表演都能帶給觀眾歡笑與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