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打狂犬病疫苗以免受罰 務必每年為毛小孩注射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家中有毛小孩的飼主注意了,每年應依規定為犬貓或食肉目動物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違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屏東縣今年已開罰2位飼主,請民眾勿心存僥倖,務必依規定每年帶毛小孩施打狂犬病疫苗,以免受罰。
狂犬病是重大人畜共通傳染病,動物或人一旦感染發病,死亡率幾乎達100%,台灣目前疫情主要發生在鼬獾及白鼻心,目前發生地區為9縣市88鄉鎮,屏東縣去年總計有3個陽性案例,都分布在獅子鄉,今年截至3月共新增了2個陽性案例,其中1例在獅子鄉、另1例在內埔鄉,顯示疫情自102年起仍持續發生。
為避免疫情擴及其他動物及人類,屏東縣動物防疫所提醒民眾務必按照規定每年為犬貓及食肉目動物完成狂犬病疫苗注射、不接觸野生動物、不棄養寵物,以保障毛小孩及大眾健康安全,如發現傷病死亡野生動物,請通報屏東縣動物防疫機關處理,若不慎遭疑似狂犬病動物抓咬傷,請用肥皂、清水沖洗並以優碘消毒傷口後盡速就醫。
屏東縣政府每年都在各鄉鎮舉辦免費「犬貓狂犬病預防注射巡迴活動」,歡迎多加利用,相關資訊可至「屏東縣動物防疫所網站-狂犬病專區」查詢或洽詢08-7224109轉21,亦可自行帶寵物至動物醫院完成狂犬病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