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

內埔鄉公所、警分局 挺進傳統市場防疫宣導

▼內埔鄉公所與警分局走進內埔市場進行防疫宣導。(圖/內埔分局)  

【記者范家豪/內埔報導】 屏東縣19日宣布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進入第三級警戒,為杜絕各種的防疫破口,內埔鄉公所與警分局16時走進內埔市場進行防疫宣導,警方部分,由內埔所長張智榮率領員警、志工、義警及民防組成,鄉公所部分,更是由鄉長鍾慶鎮親自帶隊,希望全民能共同挺過疫情。

三級警戒規定,外出全程戴口罩;傳統市場不准試吃;餐飲場所實聯制,若無法落實隔板及社交距離,一律要求外帶。尤其個案2122在確診前,曾在內埔菜市場採買,所以鄉公所更是不可馬虎,常見在市場供民眾試吃的文化,在疫情期間,一律以大聲公呼籲攤販業者禁止;警方對於民眾將口罩下拉的習慣性動作,也時刻提醒勿輕易觸法。

▲內埔鄉公所與警分局走進內埔市場進行防疫宣導。(圖/內埔分局)  

鍾鄉長表示,經協調每週六的水門夜市業者,均願意配合防疫,暫停營業;另外鄉親在三級警戒時,外出未戴口罩,且勸導不聽者,得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以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分局長蔡耀順更呼籲民眾及業者,防疫期間,休閒娛樂場所(含釣蝦場及娃娃機店)均應暫停營業,也鼓勵民眾應勇於當個「吹哨者」,共同為防疫工作,盡份心力。

▲散播、轉傳未經證實之疫情,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圖/內埔分局)  

     散播、轉傳未經證實之疫情 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

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與內埔警分局17日晚間網路巡邏時發現,一名曾姓民眾在社群媒體散播一則未經證實的新冠肺炎確診訊息。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任意散播未經證實的疫情,可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旋及將該嫌帶案偵辦。

警方在此呼籲民眾,流行疫情等相關資訊係由疫情指揮中心確認,並統一對外公布。民眾接獲未經證實之疫情資訊時,切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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