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

還寧靜於山林 里港分局與環保局、監理站共同打擊噪音車

▼里港分局與環保局、監理站共同稽查取締噪音車。(圖/里港分局)

【記者廖銘瑞/屏東報導】 改裝車輛帶著高分貝噪音呼嘯行駛,不僅擾人睡眠、妨害安寧,更會引發民怨;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為確保行車安全,防堵噪音車,維護三地門鄉、霧臺鄉部落居民生活品質,於本月15日主動聯繫環保局及監理站,在通往屏東縣霧臺鄉臺24線路段,規劃「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環保局主責行駛車輛噪音稽查、警察局取締危險駕駛行為、監理站檢驗改裝車輛,合力出擊,打擊改裝高噪音車輛違規行為。環保局同時也搭配「聲音照相」技術,整合噪音測量儀器及車牌辨識等系統,擺放聲音照相設備,篩選高噪音車輛進行查證取締,以強化執法力道。

▲里港分局與環保局、監理站共同稽查取締噪音車。(圖/里港分局)

環保局提醒,配合環保署推動排氣管合格標籤認證措施,凡經檢驗合格車輛會張貼合格標籤貼紙,並上傳到環保署資料庫,若車輛經攔查發現排氣管與認證資料不符,將依噪音管制法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

▲里港分局與環保局、監理站共同稽查取締噪音車。(圖/里港分局)

此外,改裝車體高噪音危險駕車行為,不只違反噪音管制法,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18條及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及道路安全講習,里港分局分局長楊龍祥再次籲請各用路人切勿以身試法,遵守交通規則,護己又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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