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

屏東縣國土計畫4月30日公告實施  後續將逐步落實功能分區劃設

▼後續將逐步落實功能分區劃設,引導土地有序發展。(圖/屏東縣政府)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國土計畫」經內政部4月15日核定,已於4月30日公告實施,本計畫係以民國125年為計畫目標年,作為未來15年屏東縣國土空間發展的上位計畫,並持續推動縣內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使土地的利用更為明確,達成「適地適用」,逐步落實國土永續發展。

縣府地政處表示,屏東縣國土計畫範圍總面積約8,550平方公里,其中陸域面積2,946平方公里;海域面積5,604平方公里;按其土地特性、環境限制及未來發展需求將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

就農業用地之劃設原則是基於農產業部門以「建構糧食安全體系,加強生產資源合理規劃利用,維護農漁畜牧產業之競爭優勢」為目標;而本縣宜維護農地種類包含國保地區第1至2類與農業發展地區第1至3類總量約為7.35萬公頃。其中考量本縣在依區域計畫法劃設土地使用分區時,因早期農地重劃區居多而劃設了大量的特定農業區限制了農業用地之發展,為突破農地使用之限制,爰辦理特定農業區檢討調整變更為一般農業區作業,經檢討變更後之特定農業區面積約1.1萬公頃,又因特定農業區範圍內尚有不利耕作土地,排除上開土地後剩餘之5778.91公頃始劃入農業發展區第一類,兼顧了農地保育及未來發展之需求。

國土計畫與現行區域計畫比較,更強調因應氣候變遷的國土調適能力,農地維護及營造優質農業經營環境,海域及海岸地區的強化管理,落實集約發展與成長管理等,其最主要目的在於引導區域有秩序的發展,縣府於「屏東縣國土計畫」中亦放眼未來縣政發展需求,於高鐵南延屏東之規劃站區範圍、屏東擴大都市計畫區範圍、臺27產業發展潛力地區及屏東科技大學周邊地區,皆於本次國土計畫中指認為「未來發展地區」,藉由產業的發展及居住品質的提升,進一步吸引人口回流,為屏東下一世代的發展儲備能量,為屏東預留未來發展腹地,促進屏東的價值持續閃耀。

原民鄉村地區長期存在民生產業用地不敷使用之議題,並因公共設施配置較為不足,導致相關公共服務較為缺乏,本次國土計畫為檢討整體土地使用情形,重新引導鄉村地區土地適性發展,避免零星、蛙躍式之開發情形,以本縣原住民鄉鎮之霧臺、三地門、瑪家、泰武、來義、春日、獅子、牡丹及滿州等9處行政區列為優先規劃地區,並藉由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之推動,優化整體鄉村地區公共服務及發展品質。

地政處表示,屏東縣國土計畫依內政部指定日期於11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並於縣府地政處及本縣33鄉(鎮、市)公所公開展覽,民眾可前往閱覽,計畫內容亦可至縣府地政處網站國土計畫專區瀏覽;民眾如對計畫內容有相關意見,請洽縣府地政處7320415轉5242或該處民意信箱留言,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