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

屏警貼心八合一 民眾權益好安心

▼屏縣府警察局製作表單八合一宣導海報,發放給轄區各分局、分駐(派出)所,公告讓民眾周知。(圖/屏縣府警察局)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為簡化報案流程及整合各類表單,減少民眾對警察機關受理案件索取不同單據有疑問,內政部警政署整合現行受理報案原8種單據(刑案三聯單、失車四聯單、遺失物、失蹤人口、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兒少性剝削擅離安置及其他案類),統一為「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全國警察機關將自110年2月22日上午9時起啟用試辦,並於110年3月1日正式實施。

▲轄區各分局、分駐(派出)所設立受理民眾報案專區。(圖/屏縣府警察局)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為宣導及便利民眾辨識,貼心製作表單八合一宣導海報,發放給轄區各分局、分駐(派出)所,公告讓民眾周知,並在各社區及機關團體加強宣導本項變革。

▲屏縣府警察局製作表單八合一宣導海報。(圖/屏縣府警察局) 

屏縣府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有別於以往,員警受理民眾報案,不同案件類別,會有其相對應單據,造成民眾無論來報何種案件,都要向警方索取三聯單,認為如此才不會被吃案。本次警察機關開立給予民眾之受理案件證明單重大變革,即簡化報案流程及整合各類表單,也透過給予民眾證明單,避免員警匿報刑案,民眾得依單據查詢,促使員警後續積極處理案件,報案證明格式統一,讓民眾能「一張表單,權益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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