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

CPR+AED 成功挽回生命

▼法律保障救人不受罰,鼓勵民眾勇敢救人不用怕。(圖/屏東縣消防局)

【記者黃星瑜/長治報導】 屏東縣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18日上午9時08分接獲通報,長治鄉 一名老翁於家門外洗車時,突然大叫一聲後倒地不起,鄰居見狀趕緊撥打119,4分鐘後長治消防分隊隊員陳祈樺、盧炳文到達現場, 發現患者OHCA(out-of-hospital cardiac arrest,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

▲置入及使用甦醒球正壓給氧等各項急救處置。(圖/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立刻展開急救處置,一人進行高品質CPR,另一人為患者貼 上AED分析心律,心律為vf (Ventricular Fibrillation,心室纖維顫動 ),隨即在現場進行電擊,並操作SGA聲門上呼吸道置入及使用甦 醒球正壓給氧等各項急救處置,於09時20分離開現場,緊急將病患送往醫院急救。

送醫途中,救護人員持續進行搶救,09時22分患者恢復自發性 呼吸,但生命徵象微弱,09時25分抵達屏東基督教醫院,迅速將病 人推進急救室,再次評估患者,順利回復自發性循環,救護人員第 一時間給予患者適切的處置,成功挽救一條寶貴生命。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表示推廣多年的CPR+AED是現代人必備的急 救技能,近年再加上DACPR(Dispatcher-Assisted CPR)的制度 已完整建立,能在黃金時間內由119勤務指揮中心派遣員在報案電 話中進行線上指導,意指在接獲報案派遣救護車的同時,也在電話中指導病患身旁的人為病患施予CPR,因沒有及時進行CPR搶救, 已無呼吸心跳的患者存活率每分鐘將下降7~10%,為避免民眾受過CPR訓練,但實際遭遇緊急狀況時,卻慌了手腳或有顧忌不敢操作 ,因此建立DACPR線上指導,盼能增加到院前的存活率。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2明定「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 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 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因此消防局再次呼籲:遇危急傷病患時請立即撥打119求救,切勿匆忙掛電話,患者若為心肺 功能停止,依消防局派遣員指導,打開手機擴音,跟著指導動作按 部就班操作CPR,法律保障救人不受罰,鼓勵民眾勇敢救人不用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