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

選前淨化治安、警民聯手出擊 變裝搶奪大盜落網

▲警方將變裝搶奪大盜許嫌逮捕送辦。(圖/東港警分局)

【記者范家豪/東港報導】 由屏東地方檢察署(玉股)、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科偵隊)與東港分局等所共組之偵查小組於日前凌晨時許於屏東縣東港鎮中正路1段195巷口查獲嫌犯:許O遠(男、34歲、有竊盜及公共危險等前科),並查獲失竊機車MFH-95**號、玩具槍1把、做案變裝衣物、犯罪所得女用背包、皮包等贓、證物。

▲警方將變裝搶奪大盜許嫌逮捕送辦。(圖/東港警分局)

107年9月21日19時許於分局轄內東港鎮光復路2段27號前,發生黃姓被害女子遭歹徒搶奪黑色皮包1只(內含身分證、新臺幣3,500元、信用卡等證物),得手後騎乘MFH-95**號失竊機車逃逸;分局接獲報案後,即刻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科偵隊、東港分局等單位共同組成專案小組,報請屏東地方檢署(玉股)吳檢察官聆嘉指揮偵辦。

復於107年10月15日15時許在轄區內新園鄉新東路「**商行」,發生店員陳姓被害女子遭歹徒闖入搶奪所穿戴金項鍊1條,得手後騎乘與上記MFH-95**號同部失竊機車逃逸。

▲許嫌右手掌背明顯的鬼王刺青。(圖/東港警分局)

案發後專案小組經調閱高屏地區數百支監視錄影器過濾,發現歹徒係以竊取所得之贓車作為犯罪交通工具,除針對女性被害人犯案外並於搶奪財物得手後變裝逃逸,以躲避警方查緝,顯見早已選定對象預謀犯案,分局專案小組遂針對有地緣關係治安人口查訪,發現許嫌之身材、特徵與被害人所述相符,惟許嫌已長年離家在外、行方不明,短時間內尚無法清查得知藏匿處所;經研判許嫌無固定工作且經濟拮据,應會再度尋找另被害人犯案,東港分局分局長劉清俊隨即指示編排順風查抄勤務,並率員兵分多路針對許嫌往返路徑加強查緝,專案小組成員終在屏東縣東港鎮新東市場內發現許嫌行蹤,除聯絡線上警力立赴支援外並請簡、花姓2名現場民眾合力協助,於上記查獲時、地將許嫌逮捕到案,當場於許嫌所騎乘做案贓車置物箱內起獲做案用變裝衣物、玩具槍、犯罪所得女用背包、皮包等贓、證物。全案訊後許嫌將依搶奪、竊盜罪嫌,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擴大偵辦追查有無涉及他案。

▲許嫌左手背明顯的蠍子刺青。(圖/東港警分局)

屏縣府警察局局長葉明潭上任以來,恪遵潘縣長「安居樂業」理念,要求所屬掃黑、肅槍、緝毒及暴力犯罪,並加強淨化選前治安工作為任務,確保縣民永保安康居住環境,葉局長針對本案偵辦親自坐鎮指揮,展現維護治安之決心與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