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

活動期間只要捐發票就送 「108年水果月曆」

▲捐發票換「108水果月曆」。(圖/屏縣府財稅局)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將於107年12月5日起(星期三)上午9點至下午4點(中午休息)在總局及三分局(潮州、東港、恆春)舉行捐發票送「108年水果月曆」租稅宣導活動。

活動期間民眾只要捐贈107年11-12月未開獎雲端發票5張(紙本10張)可兌換「108年水果月曆」1份,捐贈未開獎雲端發票2張(紙本4張),可兌換精美三角桌曆1份,每張發票最低消費金額應達10元以上,數量有限,1人限換1份(換完為止),歡迎民眾前往兌換,另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所兌換之宣導品是不可轉售的喔!

▲捐發票換「108水果月曆」。(圖/屏縣府財稅局)                               

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納保法資訊一把抓

為落實憲法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之保障,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日起施行,為讓民眾瞭解納保法各項資訊,以保障其權益,減少洽詢各機關時間、金錢及人力,各地區稅捐稽徵機關特於網站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提供納保法相關資訊,讓民眾輕鬆上網閱覽並進行意見交流。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該局官網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點選官網首頁路徑即可連結,專區內容除設置宣導資訊外,另包含納保法簡介、納保法暨相關法規等、納保官聯絡資訊與工作成果、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線上申辦暨進度查詢及書面申請書等,並彙整納保法暨相關法規常見問題及設立討論區,方便民眾查詢利用相關資訊。

財稅局強調,納保法的上路,意義在於徵納雙方關係重新定位,由過去以稽徵為中心的稅務行政,轉變為以服務納稅義務人為導向。期能藉由「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之設置,讓納稅者知悉、信賴並監督各項財稅政策及權利保護措施,以促進徵納雙方和諧,建立公平合理賦稅環境。

民眾若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財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76969或撥打(08)7748890詢問,將有專人為您服務。